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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34号 2026-05-11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3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塘畔路(古思浜路-叙北路)新建工程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南至叙北路,北至古思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叙南村古思浜组3266.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平方米、建设用地3066.43平方米、未利用地197.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266.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4平方米、建设用地3066.43平方米、未利用地197.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