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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35号 2026-05-27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2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27-01地块土地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和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培雅南路,南至港悦路,西至练西公路,北至云腾路 。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352.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2.6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322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50.92平方米、建设用地73.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四村民小组11139.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39.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716.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43.20平方米、建设用地73.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