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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49号 2026-09-04

沪(青)征地告〔2026〕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0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4-02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友强路,南至北青公路,西至瞿家港,北至南叙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76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64.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665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651.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凤南组2731.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731.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刷布路组184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49.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99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996.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