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资工作年鉴 2009-05-12 作者:2009-05-12
■概况 2008年,全区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年报单位369户,资产总额326.68亿元,负债总额201.99亿元,净资产124.69亿元,资产负债率61.83%,其中:全区非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285户,资产总额63.88亿元,负债总额27.87亿元,净资产(含预收下年补助)36.01亿元,资产负债率43.63%;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共84户,资产总额262.80亿元,负债总额174.12亿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88.68亿元,资产负债率66.26%,净利润1.53亿元。
全年全区占有使用城镇集体资产年报单位43户,资产总额9.8亿元,负债总额3.76亿元,净资产6.04亿元,资产负债率38.37%,其中:非经营性(集体事业单位)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23户,资产总额0.85亿元,负债总额0.17亿元,净资产0.68亿元,资产负债率20%;经营性(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20户,资产总额8.95亿元,负债总额3.59亿元,净资产5.36亿元,资产负债率40.11%,净利润0.94亿元。
全年全区占有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年报单位592户,资产总额129.65亿元,负债总额102.51亿元,净资产27.14亿元,其中农村集体资产总量26.94亿元,资产负债率79.06%。按级别划分:镇级年报单位201户,资产总额97.62亿元,负债总额78.78亿元,净资产18.84亿元,其中:农村集体资产总量18.66亿元,资产负债率80.7%;村级年报单位206户,资产总额29.94亿元,负债总额23.07亿元,净资产6.87亿元,其中农村集体资产总量6.87亿元,资产负债率77.05%;组级年报单位185户,资产总额2.09亿元,负债总额0.67亿元,净资产1.42亿元,其中农村集体资产总量1.42亿元,资产负债率32.05%。 (刘冬梅)
■建立企业年度决算审计制度 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年内,通过公开招标确立5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84户国有企业、5户集体企业2008年度报表进行财务审计,为区政府全面掌握被审计企业和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提供了依据。 (刘冬梅)
■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 年内,继续加强资产监管,一是实施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企业日常财务监督,区国资委制定《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区属企业月度快报工作,及时监管全区区属企业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产采购、重大资产处置等信息,促进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控制。二是实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实行区属公司季度经济分析制度,并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国资监管体系。通过对区属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项目推进、税收收入等指标的认真总结分析,客观反映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基本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刘冬梅)
■第二污水厂产权整体转让 通过规范操作及各方努力,4月,完成第二污水厂整体产权转让。该举措是区内市政类国有资本退出的第一次尝试,也是对利用区外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区内建设的新模式的尝试和探索。 (刘冬梅)
■职工工资总量调控 为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提高区属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水平,区国资委会同区研究室、财政局、劳动局和审计局等5个部门,联合对各区属企业2007年度核准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基础上,共同拟定了2008年度职工工资总量调控指导意见。 (刘冬梅)
■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 青浦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是区委、区府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青浦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青浦区公务用车处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至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此次车改车辆处置分3批进行,共拍卖和打包处置车辆1483辆,总成交额1.75亿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实际处置净收入1.73亿万元,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刘冬梅)
■评估资产的备案、核准、产权交易 2008年,共办理评估后国有、城镇集体资产备案8户,完成产权交易38户,其中:国有产权转让8户,集体产权转让16户,产权转让金额2.60亿元。针对农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转让行为的若干意见》。 (刘冬梅)
■参与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根据青浦区新农村建设目标,区政府启动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在赵巷镇、朱家角镇进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托底”和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托管”试点。区国资委对“托底”和“托管”中如何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制度提出意见,并起草“托管”协议样本等。 (刘冬梅)
■深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 为实现2006年提出的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适应深化村级财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2008年,区国资委组织有关人员对156个村(居)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全覆盖检查。年内,对金泽镇任屯村再次作为全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申报,对白鹤镇胜新村等9个村作为市级示范单位进行申报。 (刘冬梅)
■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年内,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配合区农委、财政局开展调研,制定青浦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有关制度。为贯彻落实这些制度,先后对90多名专业合作社会计进行业务培训。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