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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资工作年鉴 2008-07-30  作者:2005-03-16

    国有资产:2004年,全区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年报单位353户,资产总额207.38亿元,负债总额146.78亿元,净资产60.60亿元,资产负债率70.78%,其中全区非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296户,资产总额49.84亿元,负债总额27.40亿元,净资产22.44亿元,资产负债率54.98%;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共57户,资产总额157.54亿元,负债总额119.38 亿元,净资产38.16亿元,资产负债率75.78%,净利润1.58亿元。(刘冬梅)

    城镇集体资产:2004年,全区占有使用城镇集体资产年报单位

    65户,资产总额8.46亿元,负债总额4.21亿元,净资产4.25亿元,资产负债率49.76%,其中非经营性(集体事业单位)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21户,资产总额0.53亿元,负债总额0.16亿元,净资产0.37亿元,资产负债率29.6%;经营性(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44户(不含信用社),资产总额7.93亿元,负债总额4.05亿元,净资产3.88亿元,资产负债率51.07%,净利润0.69亿元。(刘冬梅)

    农村集体资产:2004年,全区占有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年报单位702户。资产总额103.52亿元,负债总额79.26亿元,净资产24.26亿元,资产负债率76.56%。按级别划分:镇级年报单位268户,资产总额75.96亿元,负债总额60.02亿元,净资产15.94亿元,资产负债率79.02%;村级年报单位252户,资产总额24.93亿元,负债总额18.50亿元,净资产6.43亿元,资产负债率74.21%;组级年报单位182户,资产总额2.63亿元,负债总额0.74亿元,净资产1.89亿元,资产负债率28.14%。(刘冬梅)

    公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2004年市国资委对我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核定考核指标保值增值率为101%,实际完成为103 %,超额完成了任务。(刘冬梅)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的调查及“非转经”情况检查:2004年,我办会同区机管局、区监委对全区区级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房地产权证登记情况进行了调查,被调查单位66家,重点核查了34家,同时还对66家单位“非转经”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调查和检查工作形成的报告,为区府《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实行集中监管的实施意见》(青府发〔2004〕146号)文件的出台提供了依据。

    企业改制工作:去年,完成了区交运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工业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兴浦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至此,从2002年开始的11家区级公司的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这次区级公司改制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11家公司的不同情况,采用了4种改制形式:①破产(兴浦公司);②零价出让负资产(青物公司)③国有(集体)资本分步退出(供销社)④国有(集体)资产一次全部退出(其余8家公司)。这次11家公司通过改制共置换出公有资产为3.066亿元。涉及的在职职工共5924人(其中原机关编制36人,原事业编制446人,企业职工5442人),通过经济补偿(共1.77亿元)都有偿转换了身份。(刘冬梅)

    产权管理:对3个单位批复划转资产1741万元,对2个单位批复有偿转让资产35万元,会同财政部门对10个单位批复报废、报损资产695万元。(刘冬梅)

    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及产权交易:2004年共办理国有城镇集体资产评估立项28户,确认28户。2004年7月,市国资委改革了现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制度,实行核准制、备案制。2004年共办理备案项目14户,核准项目22户。2004年共办理产权交易76宗,总成交额134269.8万元,占资产评估值的99.67%。(刘冬梅)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2004年,集资办重点抓镇村财务资产管理“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一是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镇级农村经营性集体资产实行由资产经营公司归口经营和管理,全面落实经营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四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和产权交易行为;五是做好对撤制村队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工作的指导。(刘冬梅)

    征用土地补偿费的调查清理:今年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1999年到2003年期间的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清理,共核实全区在此期间办理的征用土地项目767只,征地面积42643.3亩,涉及土地补偿费5.35亿元。根据清理情况,起草了《关于加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管理意见》,区政府以青府发[2004]83号文下发。(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