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资工资年鉴 2008-07-30 作者:1998-03-23
青浦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是于四月七日成立的新单位,成立以来,在县委县府和市国资办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工作指南,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增实力,上水平,优素质,出形象”的总体目标,克服了办公用房未落实、工作人员少,缺乏理论和实践经验等困难,逐步摸清了全县国有资产和城镇集体资产的底数,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一、县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资产情况
1、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按向市国资办上报的九七年度统计年报数,全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共328户,国有资产总额9.57亿元。
2、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按向市国资办上报的九七年度统计年报数,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共171户,资产总计为23.82亿元,国有资产总量为2.6亿元。(注:不含在纺织城投资中我县所占投资的25%,其在纺织城的国有资产总量为4810万元。)
3、县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按参加九七年度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反映,集体企业329户,集体事业单位74户,集体企业资产总计14.5亿元,净资产4.9亿元;集体事业资产总计为0.49亿元,净资产0.24亿元。
二、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1、政治思想工作方面
(1)六月二日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学习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必须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有关内容,并交流学习体会。
(2)八月八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精神《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3)九月十日,党组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中办发电[1997]48号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问题的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
(4)九月二十九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全文。
(5)十二月十八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选举本办出席青浦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经选举,陈为因同志光荣当选。
2、行政业务工作方面
(1)四月二十四日办召开青浦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镇、局等分管财务的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县府分管副县长徐汉明同志到会并讲话。办公室主任陈为因同志传达了全国、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办公室副主任刘政梁同志就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
(2)五月十四日办召开青浦县首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彰及部署九六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镇、局等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县府分管副县长徐汉明同志到会并讲话,办公室主任陈为因同志作首次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的回顾总结。办公室副主任刘政梁同志部署年检工作。
(3)六月十九日办召开青浦县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委、办、局、青浦镇、朱家角镇、练塘镇、供销社、金融系统等的分管领导和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工作人员。会议由税务局仇立韦副局长主持,县府分管副县长徐汉明同志到会并作了动员,办公室陈为因主任部署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刘政梁副主任进行了有关政策辅导。
(4)八月十二日,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对九七年度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3、参观接待工作方面
(1)十月十八日,国家国资局办公室副主任吴泉源陪同越南财政部副部长等一行八人来青浦游览大观园,市国资办由秘书处黄建国同志陪同,县国资办由王根夫陪同。
(2)十月十九日,市国资办主任陈步林陪同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及国资局等一行十人来青浦游览大观园,下午游览周庄。县国资办由陈为因主任、王根夫副主任陪同。
4、其他工作方面
(1)八月十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间,针对县级机构改革中成立的八大县级公司中的产权归属、资产划转、资金注册等有关问题,办公室主任陈为因、副主任王根夫、刘政梁等先后到八大公司进行调研。
(2)办公室陈为因主任、刘政梁副主任陪同市国资办张成均副主任一行三人来青浦调查核实有关部门举报的上海豪都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在买卖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中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经查实,不属于流失。
(3)十一月十日,办公室副主任刘政梁、会计师吴克强在县企业改制中涉及到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立项、确认,资产评估等有关资产管理中的一些政策等问题,在县举办的企业改革培训班上进行了辅导。
三、重要文件
1、青国资[1997]2号文《关于做好本县199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青国资[1997]7号文《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县政府以青府发[1997]114号文予以转发。
3、青国资[1997]11号文《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注:和县工商局联合发文)
4、青国资[1997]13号文《关于请求县政府发布青浦县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验证确认的暂行办法的请示》,县政府以青府发[1997]123号文予以颁发。
5、青国资[1997]15号文《关于启用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秘书科等新印章的通知》,同时启用的有产权科、综合科、监督管理科、集体资产科、产权评审中心。
6、青国资[1997]17号文《关于建立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7、青国资[1997]18号文《关于印发〈青浦县行政事业单位国(集)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8、青国资[1997]22号文《关于启用上海青浦资产评估事务所新印章的通知》
9、青国资[1997]28号文《关于同意原农业局、水产局、畜牧局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批复》。
10、青集资[1997]1号文《关于请求县政府发布“青浦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立项、确认暂行办法”的请示》,县政府以青府发[1997]176号文予以颁发。
11、青清产办[1997]1号文《关于转发市清产办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注:和税务局联合发文)
12、青清产办[1997]2号文《关于转发市清产办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注:和税务局联合发文)
13、青清产办[1997]4号文《关于转市清产办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集体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注:和税务局联合发文)
14、青清产办[1997]5号文《关于印发〈1997年青浦县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15、青国资组[1997]4号文《关于加强办属系统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寻呼机、移动电话管理的暂行规定》。
四、人事机构变动情况
1、办两套班子成员任职情况
(1)四月二十一日,青府发[1997]46号文,王根夫、刘政梁同志任青浦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五月二十八日,青府发[1997]66号文,陈为因同志任青浦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3)九月二日,青委发[1997]90号文,《关于建立中共青浦县国(集)资产管理办公室党组及领导成员任职的通知》。陈为因同志任党组书记。刘惠兰同志任党组副书记。王根夫同志任党组成员。
(4)青国资[1997]16号文,王根夫同志任产权评审中心主任。
(5)青国资[1997]21号文,刘政梁同志任上海青浦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
2、机构设置
(1)四月七日,青编[1997]7号文《关于同意建立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挂青浦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机构为副处级建制,列入政府序列。
(2)七月二十八日,青府办发[1997]38号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同意办公室的内设机构为“秘书科、产权科(与青浦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合署)、综合科(国有企业科)、监督管理科(行政事业科)、集体资产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为1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长10名。
(3)七月十八日,青编[1997]26号文《关于同意建立青浦县产权评审中心和青浦县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评审中心和经营公司为正科级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本办。人员编制,评审中心5名,经营公司6名。经费性质,均属全额拨款。
(4)九月十一日,青人[1997]69号文《关于同意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收壹名合同制工人请示的批复》。文件同意招收陆福祥同志为农村合同制工人。
(5)十月十日,青编[1997]40号文《关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划归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导的通知》。
(6)十二月二十五日,青编办[1997]9号文《关于核定县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①青浦县产权评审中心,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人员编制5名,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②青浦县资产经营公司,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人员编制6名,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③上海青浦资产评估事务所,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人员编制10名,经费渠道自收自支;④青浦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人员编制31名,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3、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
(1)办公室公务员编制截止12月30日,共7人。
陈为因(财政局调入,原筹建组组长)
刘惠兰(组织部调入)十月份报到
王根夫(九六年军转干部,原筹建组副组长)
刘政梁(财政局调入,原筹建组成员)
曹 青(物资局调入)六月份报到
施英君(纪监委调入)九月份报到
汤利锋(同济大学应届生)九月份报到
(2)办公室工勤编制,截止12月30日,共1人,陆福祥(香花李厍),十月份招用。
(3)产权评审中心(事业编制)截止12月30日,共3人
戴国琴(水产局特种水产养殖场调入),元月起借用,九月正式调入,九月办理聘用制干部。
刘冬梅(供销社农资公司调入),五月起借用,九月正式调入,事业干部编制。
吴克强(水利局调入),六月起借用,九月正式调入,九月办理聘用制干部。
(4)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事业编制),截止12月30日,共31人。
①县站共10人:陈富荣(站长)、宋治溪(副站长)、陈德川、丁永寿、薛玲娟、唐国平、朱缨、吴佩荣(原赵屯经管站,暂在县站过渡)、陈清宇、顾银娟。
②分布各镇共21人,分布在14个镇:周历平(赵屯),庄丽琴(香花),沈敏(凤溪),蔡君明、黄海芳、周晓峰(环城),钱锦荣、孙艳、宋召吉、金慧琼(园区),季蓉(青浦镇),江沪峰、马海萍(朱家角),沈吉红、莘黎平(沈巷),徐留华(莲盛),唐频哲(赵巷),王郇英(华新),姚利军(重固),姚全民(白鹤),陆明光(金泽)。
4、经管站离退休共23人:任国庆(离)、蔡守馀(离)、王东明、王新衡、陆大栋、夏炽昆、姜锡佑、李宗俊、陈世耕、张邦绍(98年1月23日病逝)、梁良、陆灌士、顾思仁、黄金荣、陈以惠、赵遂钟、顾昌tao、沈文瑞、尤林生、钱进烈、何文康、蒋英、徐大侵。
5、九七年评先进,年度考核、奖励情况
(1)办公室被市国资办评为在九六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工作中先进集体。
(2)戴国琴被市国资办在本市九六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工作中评为先进个人。
(3)九七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曹青被评为优秀等级
(4)九七年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吴克强、陈富荣、唐国平、姚全民被评为优秀等级。
(5)奖励情况,唐国平、姚全民给予记功奖励。
6、本年度建立党组织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1)九月二日,青委发[1997]90号文,建立中共青浦县国(集)资产管理办公室党组。
(2)十月二十二日,经办党组研究,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青浦县国(集)资产管理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书记刘惠兰,支委王根夫、刘冬梅。
(3)九月份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人员是吴克强,负责培养考察人员是王根夫。
(4)截止97年12月30日,本办及所属单位现有党员数,本办:陈为因、刘惠兰、王根夫、刘政梁、曹青、刘冬梅、戴国琴、陆福祥、施英君、汤利锋;经管站:陈富荣、陈德川、吴佩荣、陆灌士(退休)、尤林生(退休)。
五、办公地点场所情况
1、办公室自成立以来,陈为因主任在原财政局长办公室办公,刘政梁在财政局农财科长办公室办公,王根夫、刘惠兰在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办公,其余人员在财政局203室办公。
2、经管站在原县政府1号楼办公。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国资委
(1)四月十六日,青委发[97]第36号文《关于建立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成员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主任李金生,副主任沈善良、张文越(后调闵行区后由徐汉明副县长接任)。委员:杨劲松、康涛、陈恒德、李明云、朱伯祥、田利华、张守清、张德新、张品兴、高乾根、董金荣、王迪生、陆瑞彪、郭善泰、陈为因、朱育新。
(2)五月七日,青府办发[1997]24号文《关于启用“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印章的通知》。
(3)五月二十八日,青国资委[1997]1号文 向市国资委上报了《关于请求综合授权青浦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县辖国有资产的请示》。六月十四日,市国资委以沪国资委授[1997]10号文予以批复。(此文由本办代为起草)
2、国资办和集资办印章启用
五月七日,青府办发[1997]24号文,启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