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资年鉴 2016-11-15 作者:2016-11-15
■概况 2015年,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转变国有(集体)资产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企监管体系,国有经济持续健康运行。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 6 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党委办公室(增挂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牌子)、行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增挂财务监督科牌子)、考核管理科、规划发展科、综合管理科,下设董监事管理中心。目前全区共有区管企业8家,分别是:青浦工业园区,张江高新青浦园区,出口加工区,西虹桥公司,淀山湖新城公司,青浦发展集团,青浦现代农业园区,青浦区供销社。
■第二批委办局管办企业改革完成 根据《关于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委托监管一批、划转整合一批、改制转让一批、关闭注销一批”的原则,分类型、分阶段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改革工作。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加强区管企业财务监管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目标与规划目标、投资计划、考核目标和工资、公用业务费用控制和融资规模控制目标的衔接。完成区管企业2015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工作。加强财务监测分析,防范企业潜在财务风险,发挥财务报告的风险预警功能。加强决算审计监督。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开展国有、集体企业的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完成区管企业201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落实审计意见76条、审计建议71条及5条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区管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69户。
■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平台运用 通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建立和健全区管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按照领导查询、报表管理、报表分析、监管预警、风险预警等14个模块进行企业的风险管控,已全面覆盖所属一级企业。建立企业定期远程上传审核财务报表、国资委确认的财务上报制度,获取下属监管企业的财务现状,掌握区管国有企业的财务总量现状,每月开展解释说明财务预警工作。
■街道招商平台整合完成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的要求,按照“就近归并、街属区管、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青浦区实际,制定街道招商平台整合方案,确定采用委托监管的整合模式。即街道招商职能剥离后,由区管企业全面托管街道经济小区。
■淀山湖新城公司与湖区公司重组完成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发挥青西地区生态优势,结合淀山湖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核心区、金泽水源湖和青西郊野公园建设,整合各方力量,提升青西淀山湖地区开发建设管理水平。克服湖区公司存在的定位不明确、四至边界不清晰,协调青西三个镇能力有限和统筹资源效果不明显等缺陷,研究制定淀山湖新城公司吸收合并湖区公司的重组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