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美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青浦清城保洁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18-012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10.22
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上海美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青浦清城保洁有限公司的请示》(青公用司〔2018〕25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美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青浦清城保洁有限公司,并由你公司对其增资291万元。吸收合并及增资后,上海美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1209万元调整增加至2000万元。上海青浦清城保洁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二、按有关规定做好上述两家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的财务审计、资产处置等相应工作。
三、要妥善做好企业吸收合并中职工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工的合同变更工作。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企业吸收合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好服务全区核心工作,保障全区重大活动和创全中环卫工作的不断不乱,稳定开展。
请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