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公司等公司股权无偿划拨的通知
QC3303000-2017-36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70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11.20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化完善区房屋管理体制和组建房管集团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区属房管集团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47号)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9月12日区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意见以及组建上海青浦房屋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实施方案,现将上海市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山湖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青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山湖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青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100%股权无偿划拨至上海青浦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二、将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拨至上海青浦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三、上述股权划拨的基准日为2017年10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账面值共计人民币2,218,159,316.53元。
接到本通知后,请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做好产权变更和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无偿划拨公司所有者权益清单
青浦区国资委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