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盛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23004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3〕71号
无
2023.11.29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组建上海盛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 请示》(青新城〔2023〕62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出资成立“上海盛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
二、请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新公司的筹建工作,公司架构、人员编制等另行报我委审批。
三、建议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在保障公益性的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
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