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接收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基地和上海丰优粮食专业合作社资产的批复
QC330300020240011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4.05.24
农业园区:
你司报来《关于接收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基地和上海丰优粮食专业合作社资产的请示》(青农园〔2024〕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讨论,同意你公司接收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基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评估净值5,194,591.00元及上海丰优粮食专业合作社资产1,532,598.22元。
请接到本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