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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青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复函

QC330300020240012

主动公开

2024.05.24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根据贵局推荐人选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

张琪、陈云、杨国强同志任上海青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其中张琪同志任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孙旭、谢泓、陆云、陈群燕、黄嘉灵同志任上海青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其中孙旭同志任监事会主席。上述同志均兼职不兼薪,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后续根据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建设统一要求,对相关人员再行优化调整。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