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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22年度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QC3303000-2022-037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2〕60号

2022.10.31

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根据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绩考办〔2022〕1号),经区国资委讨论通过,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绩效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建业务考核(100分)

以“青资红锋”党建品牌为引领,从基础工作、重点工作、阶段工作和特色工作等方面出发,考核企业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等内容。

详见《2022年度青浦区区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意见》(青国资党委〔2022〕32号)。

二、全面高质量发展专项(30分)

(一)其他重点工作(2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1

完成20家幸福社区配套为农服务网点建设(4分)

区府办

2

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做好农药配送工作(4分)

区农委

3

做好区级应急物资储备供应(4分)

商务委

4

做好防汛物资储备供应(4分)

水务局

5

完善为农服务站管理制度(4分)

国资委

(二)区领导评价(10分)

主要对落实完成高质量发展指标和其他重点工作指标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三、经营业绩考核(70分)

(一)企业发展(55分)

1.预算执行(3分)

(1)预算编报(1.5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包括一上、二上、年中调整及备案等)。

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报并完成备案、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的上报,得基本分1.5分。未及时上报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扣0.5-1.5分。

(2)预算执行(1.5分)

本部的企业财务预算支出执行率偏差不超过5%(按现金流口径)。

本部的企业财务预算收入执行率偏差不超过5%(按现金流口径)。

本部的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考核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预算支出执行率比考核要求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本部的预算收入执行率达到考核要求的,得基本分0.5分。预算收入执行率比考核要求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2.投资规范(2分)

(1)企业投资计划监管(0.3分)

按要求按时完整制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决策流程规范;每季度按时准确填报项目完成进度、统计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完成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做好投资项目后评估管理。

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得基本分0.1分;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填报更新,得基本分0.2分。投资计划填报每有一项不规范的,扣0.1分;每有一个项目进度填报延迟或有误的,扣0.1分,扣完为止。

(2)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执行(1.7分)

严格按照《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等工作情况(不包括政府性投资项目)。

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得基本分0.7分;规范开展对外投资的,得基本分1分。对外投资决策审批流程每有一项不规范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房屋资产运营(3分)

(1)公开招租(1分)

当年度新租房屋的公开招租率达到100%。

公开招租率达到考核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比考核要求每低0.5%,扣0.5分,扣完为止。

(2)租金收缴(2分)

租金收缴率达到95%。

租金收缴率达到考核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比考核要求每低0.5%,扣0.5分,扣完为止。

4.劳动用工(3分)

(1)人力资源优化工作(1分)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优化方案。

按规定执行的,得基本分1分;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2)国有企业招聘工作(1分)

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招聘工作。

完成上述工作的,得基本分1分;有未按时完成事项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有违反《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事项的,不得分。

(3)统计工作(1分)

配合完成各类人才数据统计。

完成上述工作的,得基本分1分;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完整、数据准确性差,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职工薪酬(4分)

(1)工资预算工作(2分)

按照区国资委和区人社局要求,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并及时上报备案。

完成上述工作的,得基本分2分。未及时上报备案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工资规范发放(2分)

根据要求做好工资发放工作,发放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按审计口径)。领导薪酬和职工工资做到不超发、不提前预发。

工资规范发放的,得基本分2分。工资发放超预算或违反规定提前发放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6.盈利能力(40分)

竞争类企业的净利润增长率达到6%。

房租收入(剔除免租政策因素)同比增长完成10%,得基本分20分,比考核指标要求每降低1%,扣4分,扣完为止。集团合并净利润同比增长6%,得基本分20分,比考核指标要求每降低1%,扣4分,扣完为止。

(二)企业管理(11分)

1.国资监管系统利用(2分)

(1)做好信息系统平台建设(0.5分)

根据要求逐步推进,做好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平台早推进、早对接、早实现。

(2)在线监管系统专人管理(0.5分)

明确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专岗管理,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保障,确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顺利完成。

(3)完成相关信息输入工作(1分)

按照区国资委要求,积极主动完成相关信息的输入,且信息输入准确无误。

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的,得基本分1分。每有一项工作完成不到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建立经营追责机制(1分)

建立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红头文件形式建章立制且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得基本分1分。未建章立制的扣1分,发文中未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5分。

3.安全生产(2分)

4.公务车辆管理(1分)

5.信访工作(2分)

6.审计整改(3分)

(1)报告撰写(1分)

根据年度财务决算和专项情况审计结果,撰写并上报整改报告及情况反馈表。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以红头文件形式撰写审计整改报告并按时上报的,得基本分1分,未上报的扣1分。

(2)问题整改(2分)

当年度审计新增问题要求全部整改。涉及3年及以上历年审计问题未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当年度审计新增问题全部整改的,得基本分1.5分,未完成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涉及3年及以上历年审计问题未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实均无法整改的,得基本分0.5分,存在可以整改项目但无任何整改举措的,扣0.5分。

(三)社会责任(2分)

1.认真参加社会责任培训,配合完成社会责任进展报告编制,配合完成社会责任绩效测评等各项工作。

完成上述工作的,得基本分1分;未参加培训或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扣0.5-1分。

2.根据要求编制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发布。

完成上述工作的,得基本分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5-1分。

(四)镇企联动(2分)

1、完成重点目标任务(1分)

为更好发挥长三角供销联盟一体化发展示范作用,与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一同参与“2022年苏州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推介青浦本地优质农产品。

完成上述当年度镇企联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2、落实联络保障机制(1分)

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人和联络人、建立相应联络保障机制的,得基本分1分。未按要求落实责任人和联络人、建立联络保障机制的,联动工作未能留下痕迹的,扣0.5-1分。

四、加减分项

(一)加分项

企业在新一轮国资改革、拓展市场化业务工作方面,当年度推进成效突出、先进经验示范作用明显的,经申报认定予以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 3 分。稳增长主要指标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经相关部门汇总,报区委审定,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二)减分项

1.触碰底线减分。对于未守住土地、环境和安全等底线的单位实行减分。安全底线包括:国家安全及政治社会稳定、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灾害防治、保密安全、食品安全、文物安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粮食储备安全等。

2.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3.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项的。

4.不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或区国资委工作计划有效开展工作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规定的事项或区国资委认定的其他事项。

年底由区国资委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征询有关情况后进行减分。每发生一起事件扣除 0.1-1 分,多次发生逐项累计减分,同一事件不重复减分。

考核指标涉及调整事项由区国资委会同有关考核部门负责解释。

青浦区国资委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