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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青浦区区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QC3200000-2018-00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8〕25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4.02

青浦区区管企业监事会:

为明确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2018年青浦区区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青浦区区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2018年青浦区区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8年我区区管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和区国资委年度中心工作,按照“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探索和完善外派监事会监管方式,把握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规范履职行为,加强过程监督,推进成果运用,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率,促进区管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监督检查环境

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将监事会工作融入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健全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各环节的管理,细化日常联系、情况通报、意见交换等工作流程,坚持依法监督,促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创造有利条件。二要落实形成监事会沟通机制。由区董监事管理中心牵头,逐步形成监事会主席工作例会制度,共同探讨国资国企改革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新思路,进行重要问题研究和业务工作交流。探索建立企业监事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实现监事会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

、聚焦监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独立性和专业性特点,围绕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把发现问题和揭示风险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深入务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要深化日常监督检查。关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财务预算执行、资金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内控制度建立等重点监督事项,“一企一策”开展过程监督,做到及时介入、全程跟踪和准确预警,将重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监事会要加强与国资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综合分析,认真撰写各派驻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并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区董监事管理中心。二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国资委年度监管重点工作,完成区管企业用工管理实施情况、财务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和房屋资产管理情况三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监事会根据企业年度工作安排和经营管理特点,另行安排1-2项重点专题检查。对上述“3+X”专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监事会要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并以专项监督检查报告的形式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区董监事管理中心。三要拓展监督检查范围。围绕年度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加强在推进区管企业分类改革、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事项中的监督,及时全面了解企业除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外的改革工作,探索开展差异化、全覆盖检查,在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有效发挥监事会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认真研究监督检查的切入点、路径和方法,发挥实时监督、现场监督的优势和作用,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积极改进监督检查组织模式。充分区董监事管理中心的主导作用,除统筹安排集中专项检查外,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共同探讨青浦国资国企改革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寻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要优化协调联动监督机制。树立多方位融合理念,积极探索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监事会监督要与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相融合,与国资委监管职能相融合,通过向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借力配合等,逐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有效监督检查网络,提高监督效能。三要探索完善监事会组织架构。调整由企业纪委书记任监事会副主席,利用纪委力量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试点开展外派监事交叉任职监管新模式,通过充实监事会队伍力量,提高监事会监管效率,运用其专业特长,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对外派监事的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四要探索实施分类监督。在进行区管企业分类改革的同时,各监事会要按照企业功能定位、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布局结构、内控建设等情况,一企一策突出监督重点,并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开展差异化监督。

四、立足整改落实,推动监督检查成果运用

监事会要以发现问题和落实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落实整改、反馈结果”的监督检查闭环管理,推动监事会监督成果在派驻企业的积极运用。一要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汇总梳理历年监事会监督成果,对监事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次大跟踪大反馈,并逐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事会监督成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监事会监督效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在国资委的推动。对重大问题风险、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国资委反映,加强委机关与监事会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党委会、委务会研究审议监事会披露重大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共同指导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三要规范监督检查成果在企业的运用。加大与企业交换意见的力度,对需企业整改落实的问题和风险事项及时通知企业,把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有效转化为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依据和动力。把国资委对监督检查报告有关批示向企业反馈,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向国资委反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事会人员综合素质

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监督检查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提高监事会队伍素质。一要重视学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和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学习,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依托专业机构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年内根据监事会工作需要,组织新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二要开展业务交流。认真学习和研究我区及区外其他监事会的成功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各企业监事会之间、与兄弟区监事会之间的业务交流,通过取长补短,不断创新监督理念,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三要加强纪律约束。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反对“四风”,坚决执行监事会“六要六不”行为规范,打造一支认真履职、敢于创新、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监督队伍,成为“五位一体”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