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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08.05

索取号:QC3201000-2011-003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1)50号    发文日期:2011-08-03

各科室、基层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立足服务、推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加强服务企业力度,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和导向作用。

        一、推进企业重组整合,优化国资布局

        上半年,我委紧紧围绕“一城两翼”战略实施,推进企业资金资产资源重组整合,优化国资布局。一是通过深入调查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与需求,按照充分运用财力收入,增强投融资实力,控制经营风险的原则,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增加张江高新青浦园区等区属企业注册资本的方案报告,按照区政府批示要求实施了企业增资,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资本实力;二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广局的要求和区政府部署,坚持政资分离、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脱钩改革,对原区属文广系统有线网络资产进行整合,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有线网络使用价值;三是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结合区规土局青浦测量队的实际,根据有关规定,就财产、债权债务清算、职工劳动关系和资产处置等方面,对区测量队关闭工作进行了指导服务;四是形成专门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将区投资公司股东由区人民政府调整为区国资委,进一步理顺了企业产权关系,加快推进淀山湖新城公司、古镇旅游公司股权变更等后续工作,整合“一城两翼”战略开发建设主体。

        二、加强调查研究与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上半年,我委积极加强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一是按照区委安排,围绕如何进一步整合国资国企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机制,服务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加快“一城两翼”建设步伐,保障区委三届十五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完成,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对区投融资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区属企业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制度,通过每季度持续经济运行分析,切实指导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加强投资开发和招商引资进度,同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认真分析区属企业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并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督促企业抓紧落实2011年投资计划项目,及时掌握投资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度,了解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建设中碰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考核激励与监督

        上半年,我委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考核激励与监督。一是通过全面掌握企业经营业绩、工资发放和公用业务费使用等情况,根据《201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细则》,完成了对区属企业2010年度的考核工作,编制了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由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执行;二是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 年区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青府办发〔2011〕15 号),将各区属企业承担的2011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作为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积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与区属企业沟通的基础上,制订了2011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意见,为做好2011年度企业经营考核打好了基础;三是按照与区人保局、区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青浦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青人社〔2010〕85号),核查规范了企业2010年内部薪酬管理,并按照本市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精神,初步明确了2011年企业职工工资预决算管理目标;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府办发〔2010〕51号)的要求,对各区属企业2010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请监事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并通过组织区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由市国资委党校组织的董事(监事)工作培训、召开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研讨会、组织到周边区县进行学习调研,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我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水平,打好了基础。

        四、强化财务监督,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上半年,我委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切实规范企业核算、完善内控,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一是认真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全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向区政府提交了审计综合报告,对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督促企业明确审计整改方案,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了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巩固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年报统计工作;二是在2010年开展企业财务预算试编工作的基础上,对区属企业全面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并制定了《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审核评价试行办法》,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预算综合审核评价机制,通过对企业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提出合理性的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的特点,依据《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了《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投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对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项目报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四是按照有关法规,制定了《青浦区国有企业资产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本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决策、审批管理程序,为企业资产运行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操作守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提高国有和城镇集体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国资队伍建设

        上半年,我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国资队伍建设。一是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从国资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制定了区国资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个好”,机关党支部获得中共青浦区委颁发的青浦区“服务人民群众”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6名同志分别获得了市区等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二是按照中央和市委“7+X”要求,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征询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部门,认真推进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三是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和“小金库”治理办的要求,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违规违纪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保障干部廉洁从政;四是根据《区纠风办关于2011 年青浦区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方案,通过组织参观“一大”会址、运用远程多媒体教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素质,同时在机关内部下发征求意见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使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立足岗位,争创佳绩,深入企业基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委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服务企业发展,推进青浦“一城两翼”建设,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国资监管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与协调

        要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入开展国资国企发展专题调研、指导与协调,切实加强国资监管服务。

        1.要围绕“一城两翼”发展战略,调研企业发展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高企业发展动力。要突出企业各自功能定位,促进企业积极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抓紧城市开发建设项目进度,带动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问题。

        2.要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分析企业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加强跟踪、督促与指导。要指导企业根据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分类,明确重点推进项目,集中资金加快建设;要指导企业分析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合理调整项目计划;要早布置、早安排,积极指导企业谋划2012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3.要结合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制度,持续通过每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切实指导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加强投资开发和招商引资进度,同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要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周期平衡,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做好国资收益收缴与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围绕强化经营激励监督,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与人事管理

        1.要积极结合青浦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经验,抓紧建立相关制度,健全监事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区属企业监事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2.要按照《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考核细则,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对部分公司领导人员薪酬进行清理规范,形成标准。

        3.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预决算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要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明确2011年工资预决算工作目标,进一步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预算和薪酬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三、围绕增强风控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管

        1.要进一步落实制度,规范企业财务核算与内控。一是要与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结合,科学组织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开展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工作;二是要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加强预算执行跟踪,提高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并做好区属企业2012年预算编制部署工作;三是要早布置、早安排,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公开招标选聘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做好预审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衔接,加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核查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后续整改情况,做好2011年资产统计的准备工作。

        2.要切实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和风险管理水平。一是要抓紧完成淀山湖新城公司、古镇旅游公司股权变更等后续工作,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二是要积极指导企业减少管理层次,缩短企业管理链条,清理企业对外投资,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二级以内,推动非主业整合、退出、归并;三是针对上半年我区投资建设项目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动迁时间紧、任务重以及许多投资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落地,土地指标难落实,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情况,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规范投资行为;四是对各区属公司申报的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3.要在区纪委的牵头领导下,按照青浦区2011 年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探索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围绕企业资金运行、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企业业务流程,运用信息技术固化企业业务流程,增强制度执行力,提升企业运营的透明度和内控管理水平。

        四、围绕提高监管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国资队伍建设

        1.要按照区委部署,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学习型机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和机制;要紧密结合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开展国资监管教育培训工作;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营造全体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干部队伍;要从国资工作实际出发,提高服务企业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勇创先进,努力做到“五个好”。

        2.要在总结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市委“7+X”要求,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目录与程序,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国资委有关要求,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规范运作,公正办理,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国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要对照政风行风检查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按照严格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要求,确保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并落实到考核与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区纠风办的要求,以政风行风评议检查为动力,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和积极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障全年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