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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1.15

索取号:QC3201000-2013-001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3)2号    发文日期:2013-01-10

各科室、基层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

        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是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十届市委二次全会和四届区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五个更加注重”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加强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拓展服务区属企业形式,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引领、主导作用,较好地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一、按照出资人的职责要求,加强区属企业科学管理

        (一)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年度资金安排

        认真总结往年区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经验,完善2012年度预算目标与考核目标、规划目标、经营目标的有效衔接,重点做好以投融资预算为核心的年度资金安排,着重做好“1+5”现金流量报表的编制,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稳健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微观和宏观、资金和效益、预算和执行、投资和融资的关系,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控制一般性投入,促进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注重预算的严肃性及执行的刚性,实行预算审批制度。结合区情、强调现金流平衡,同时加强预算的控制和考核,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以国资收益收缴为基础,编制本级区属公司201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树立国有资本收益及时上缴意识,预算收益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提高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青浦工业园区、淀山湖新城公司、青浦投资公司、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合并完成上缴区财政应交利润1122.63万元、青浦资产经营公司上缴持有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股权股利收入1867.64万元。

        (二)健全企业科学管理机制,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活力,积极帮助企业健全公司管理机制,减少企业管理层级,推进企业扁平化管理,逐步清理企业对外投资。原则上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二级以内,推动非主业整合、退出、归并;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增强企业集团内部管控能力;通过内部控制测评为手段,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指导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和不合理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促进董监事会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国资委职能,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健全企业内部集体决策机制,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组织董监事人员学习培训,充实必备的岗位知识,提高董监事的规范运作和业务能力。完善外派监事制度,进一步切断监事与企业的利益联系,提高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监督重点,除财务监督外,组织监事会不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有效发挥监事会的重要作用,形成科学的企业管控机制,按照出资人的方式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发挥国企经济主力军作用

        (一)优化国企业绩考核机制,激发国企发展动力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区属企业考核工作的要求,根据国资国企在承担重点地区开发中的职责定位、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国资考核内容和程序,加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国资考核内容中所占比重,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实现“职责分明,权责一致,改进管理,提高效能”。

        (二)规范国企薪酬增长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总结区属公司职工工资预算管理经验,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关系以及企业职工与社会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区属企业及下属子公司2011年度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对2011年度区属企业的工资决算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对超预算发放工资的企业进行整改。根据中介审计结果,会同区有关部门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提低、限高、扩中”的总体目标,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强职工薪酬预算执行的检查,加强薪酬预算超支行为的整改,强化薪酬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三)严格公用业务费管理机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总量控制,分门别类,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公用业务费预算管理,细化工作项目支出,强化总额控制,优化效益挂钩,遵循“合理、必需、小额”的要求,强化公务业务费支出的合理性,发挥资金支出效益。加强企业公用业务费的检查,强化费用的科学管理和审批管理,规范费用支出行为。根据各区属企业预报,逐户进行审核,提出预算安排草案提请区公用业务费联席会议讨论后下达。

        三、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政企分开

        (一)稳妥推进委办局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国有资本,提升区属国有企业竞争力,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进一步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政企分开工作,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根据区政府对区级行政单位国有企业实施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相继走访了浦东新区国资委、长宁区国资委、嘉定区国资委等单位,并充分听取相关委办局领导的意见,拟订了《青浦区委办局所属企业政企分开的方案(草案)》和《青浦区委办局所属企业政企分开的工作方案(草案)》。根据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对水务局下属6家企业实施关闭,为委办局所属企业政企分开工作的全面实施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二)加强投融资统筹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

        为强化投资监管,结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的特点,制订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指导,认真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做好投资计划的分析工作,实时掌握投资计划执行的进展。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依据青浦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立足深入调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国资国企投融资管理,形成全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合理确定国资国企年度投资计划和规模,认真细化好各区属企业2012年投融资安排,优化配置资金、资源,为重点区域发展提供保障。

        四、巩固国资监管基础,防范和降低运行风险

        (一)圆满完成资产决算审计及统计报告工作

        按照财务决算审计的要求,完成2011年度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统计年报编制工作。通过决算审计加强了对数据信息的深度分析和广泛应用,保证了全区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等内容完整、真实。全区国有企业122户,资产总额366.6亿元,负债总额245.03亿元,资产负债率66.83%,国有资产总量为120.73亿元;城镇集体企业18户,资产总额4.98亿元,负债总额1.3亿元,资产负债率26.1%,集体资产总量为3.37亿元。

        (二)完善产权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运行行为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全面开展国有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摸清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家底,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办法》的精神,全过程加强国有资产“进、管、出”三个阶段的监管。完善和深化常规性的工作,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企业转改制和产权交易行为,通过市场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落实“制度加科技”,加快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

        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进程,围绕企业资金运行、财务管理、资产处置、投资计划及工程建设等领域,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企业业务流程,运用信息技术固化企业业务流程,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企业运营的透明度和内控管理水平。在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目前已完成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准备工作。

        五、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切实提升财务监管水平

        (一)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财务决算审计后续工作

        加大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监督,加强分析整理,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完善整改机制,对照财经制度并结合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审计意见,落实审计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审计整改,规范会计核算。针对年度决算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逐年整改,逐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并撰写财务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二是对区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满意度进行了评价。由各区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对负责本集团审计工作的事务所,就审计组织、任务完成、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四大内容进行评议,国资委科室负责人对四家事务所进行综合测评,各事务所对各自工作进行测评,强化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

        (二)周密部署经济运行分析,真实反映企业运行状况

        认真做好区属企业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做好财务状况的分析检测和财务风险的评估预警。每月编报《国资动态》,客观反映区属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及国资国企重点动态;季度末召集区属企业集中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对区属企业招商引资、经济发展与产业指标等计划进度作简要分析,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加强督促完成目标任务,提出应对措施,推进完成区政府有关重点工作;按照《青浦区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意见的通知》(青国资委〔2008〕93号)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各区属企业定期报告,掌握国有资产总量、负债、效益的变化情况,促进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风险控制。

        (三)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真实掌握企业信息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今年全面推行企业新会计准则,在2011年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上,对企业编报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及时做好新旧科目的衔接工作。第四季度安排专题培训,使企业财务人员尽快掌握并能够熟练使用企业新会计准则,汇总分析新准则实施前后财务信息的变化,及时予以研判和处理,提高企业的信息真实性。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提高基础性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机关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层层组织动员实施,集中学习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通过对创先争优活动“深入”、“细致”和“广泛”的宣传动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得到提升。每一位党员都带着“如何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如何争当优秀党员”两个问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自身学习,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监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党员带头的奉献精神和企业至上的观念服务意识得到有效增强;党员作风面貌建设明显提升。通过实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以后,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为推进科学发展和创建绿色青浦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开展科学发展主题培训活动。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青浦区“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组〔2011〕42号)精神,在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中开展“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160名同志通过为期三天的科学发展主题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掌握科学发展本领,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意识,研究解决企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增强道德观念,坚持职业操守,加强品行修养,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三是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区纠风办关于2012 年青浦区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方案,通过组织参观、运用远程多媒体教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素质,同时发放征求意见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使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立足岗位创佳绩,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3年度工作计划

        2013年,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四届区委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职,立足“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新职能定位,三管齐下。勇于突破,在制度建设、支持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厘清监管思路,完善规章制度。整合国资国企资源,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积极推进青浦“一园三区、一城两翼”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提高服务企业效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完成国资监管及国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董监事会建设,完善企业考核及人员管理工作

        (一)根据青浦区属企业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监事管理工作体系和相关制度,加强区属企业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二)按照《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属公司及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完善制定2012年度区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细则,充分调动企业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提高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权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根据“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职能定位,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人员进出管理。2013年将进一步摸清各区属企业人员总数及年龄、学历等比例结构,并制定国企人员进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新的“求才、选才、用才、育才、留才”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的价值和作用,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预决算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明确2012年工资预决算工作目标,进一步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预算和薪酬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管手段,提升企业投融资水平

        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创新财务监管手段,增强企业风险控制水平。

        (一)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创新企业财务监管

        结合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制度加科技,全面强化对国企财务运作和资金等的指导与管理,加强财务基础管理,推动企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升财务实时监管能力与资金管理运营水平。同时,加强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委托通过严格招投标程序产生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对企业财务状况开展跟踪评价,健全监管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提升国资监管效能,维护出资人权益。

        (二)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规范国有产权管理

        严格按照新的国资管理制度及其规程履行监管职能,遵循依法合规的工作理念,坚持“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以产权登记为基础,以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处置)管理为重点,从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入手,加强产权交易各环节的监管,不断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做到“管之有据、管之有理、管之有责”,力促产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厘清家底,进一步加强产权登记管理,防止国资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三)依托国资监管网络,细化经济运行分析

        着手建设青浦国资监管网络系统,建立覆盖全区国有及集体企业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联网实时监控,随时掌握企业资产、资金、财务数据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动态,以国资监管信息化为手段,深化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月度企业财务快报和月度国资动态编报制度,进一步做好统计和评价工作,有效提升国资监管效率。

        (四)坚持国资经营预算制度,强化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监管。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合理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探索适合符合我区国资特点的国资经营预算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从而保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质量。

        按照“三同时,四统一”的要求,即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财政部门预算、区属企业财务预算的下达实现“三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财政部门预算、区属企业财务预算、土地出让计划的编制实现“四统一”,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根据“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要求,认真编制好2013年区属企业财务预算,重点做好融资计划的编制,防范区属企业财务风险。

        (五)完善投资工作计划,强化区属公司投融资能力

        根据区属公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区分轻重缓急,注重效益,突出辐射性、带动性,合理确定区属公司的总体投资规模;围绕投资计划,细化区属公司融资计划,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并稳妥加以落实。结合政企分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区属国有资源,提升区属公司的投融资能力。

        按照区领导关于投融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2013年投融资计划总体安排将更加注重“五性”、把好“五关”:1.注重科学性,把好计划论证关,合理安排投资计划。把握重大投资项目与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匹配度,明确每个项目的优先次序,优先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投资项目。2.注重可行性,把好计划准入关,严格投资项目遴选。优先保障续建项目的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度。严格新开工项目的可行性审查,根据“土地指标是否落实,规划方案是否明确,建设资金是否配备”的三项筛选条件,确定投资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同时严禁非主业投资项目。3.注重全局性,把好计划统筹关,优化投资布局与结构。根据区域发展战略,项目优先次序,有保有压,全面统筹做好投融资安排。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优先突出西虹桥区域项目建设,更加注重17号线轨道建设。继续改善投资结构,区属企业投资项目进一步向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保障、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倾斜。4.注重合理性,把好计划分析关,适度控制投融资规模。根据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属企业自身财务状况,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同时结合土地出让安排规模、财力收入规模等合理确定明年的投资规模。5.注重严肃性,抓好计划程序关,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动态跟踪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投资项目执行的监督。

        三、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与协调

        要围绕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入开展国资国企发展专题调研、指导与协调,切实加强国资监管服务。

        (一)完善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后续工作,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根据委办局所属企业政企分开工作的实际,稳妥做好后续工作,重点做好政企分开与提升区属公司投融资能力相结合的文章。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按照“有序进退”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继续提升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关键和重要领域的国有净资产占区属国有净资产的比重。

        (二)围绕“一城两翼”发展战略,调研企业发展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高企业发展动力。要突出企业转型发展力度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问题。

        (三)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推动投资项目建设。做好区属公司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月度分析工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总报告及时上报区政府。针对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各区属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协调,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结合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月度和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制度,通过每月经济运行分析,切实指导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加强投资开发和招商引资进度,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企业历史遗留或单方面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会同发改委、财政、税务、审计等各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探讨和研究,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听取中介机构意见和借鉴兄弟区县经验,协调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千方百计依法合规破解企业审计整改难题,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四、围绕提高监管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国资队伍建设

        (一)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为要求,围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和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机制,推进教育培训内容、方式的创新。通过丰富载体,完善途径、拓展阵地,搭建平台增强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能力水平的提升。

        (二)突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为抓手,着力落实支部晋位升级整改措施,开展“四强班子”、“四优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争创评比活动,要制定创建内容和评比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和党员在完成中心任务中创先争优,在履行岗位职能中创先争优,在改进工作作风中创先争优,在廉洁从政中创先争优的活力和动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确保两个“融入”为目标,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党政齐抓共管,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廉政准则”、“党务公开”、“制度加科技”等各项制度规定的推进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考核,有序推进各阶段的任务,切实增强国资系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

        (四)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开展各类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探讨提炼具有单位特色,职工认可的企业精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推动企业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努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