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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1.20

索取号:QC3201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2)2号    发文日期:2012-01-19

各科室、基层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计划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工作总结与2012年度工作计划

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以“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立足服务、推进发展”为目标,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加强服务企业力度,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引领、主导作用。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工作

        今年我委结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坚持不懈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着重在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资产运行监督管理和企业财务预算监督管理方面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

        (一)有力推进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依据《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暂行办法》,我委又出台了了《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明确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对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报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为下一步加强区属企业投资统筹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严格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运行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决策、审批管理程序,为企业资产运行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操作守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提高国有和城镇集体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提供了完备的制度保障。

        (三)全面实行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我们制定了《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审核评价试行办法》,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预算综合审核评价机制,通过对企业预算安排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强对企业经济运行的全面预算控制,防范企业经济运行风险,切实帮助企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坚持区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监督管理。认真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向区政府提交了审计综合报告,对企业财务核算和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督促企业明确审计整改方案,对审计事务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了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巩固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年报统计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公开招标工作,为2012年度决算审计做好准备。

        二、稳妥推进国资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影响力

        (一)组建有关国有开发主体。根据区政府要求,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健全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把政府保障和市场供应结合起来,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我委牵头负责由淀山湖新城公司出资组建“青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将为我区缓解引进人才、我区青年职工、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阶段性住房困难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由市中心城区向青浦新城地区辐射的轨道交通17号线是近期实施建设的重要线路之一。我委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出资组建了“青浦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青浦“一城三片一带”总体格局的形成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二)完成有线网络资产整合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和市文广局的要求和区政府部署,坚持政资分离、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脱钩改革,对原区属文广系统有线网络资产进行整合,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圆满完成有线网络资产整合任务,成立上海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有线网络使用价值的空间。

        (三)做好青浦区测量队关闭指导工作。依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区测量队的实际情况,我委积极配合和指导区规土局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就青浦区测量队企业财产、债权债务清算、职工劳动关系和资产处置开展相应工作,既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又保障了职工利益。

        (四)做好“一园三区”增资工作。我委通过深入调查分析“一园三区”企业财务状况与需求,为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清理,增强企业投融资实力,控制经营风险的原则,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增加青浦工业园区、张江高新青浦园区和青浦出口加工区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案报告,并按照区政府批示精神,实施了三家企业的增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资本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三、抓好国资监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水平

        (一)优化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做好区属国有企业年度考核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施内容差异化考核。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青府办发〔2011〕15号),与区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并听取意见,明确考核企业所承担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并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自身运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着重对有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经济指标加大考核比重,充分发挥国资考核的导向作用,调动企业经营者工作积极性。

        (二)开展企业工资预决算管理工作。按照我委与区人保局、区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青浦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青人社〔2010〕85号)精神,各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编制了企业工资预算,并报区国资委备案。我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我区10家区属企业及下属子公司2010年度工资发放进行了专项决算审计,核查规范了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管理,并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线精神,明确了2011年企业工资预决算管理目标,为加强区属企业薪酬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完善企业公用业务费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青浦区公用业务费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要求,我委结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把企业分成三大类型,分别采用额度监管、实体监管和招商监管三种方式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的方式明确了相应的企业公用业务费预算,切实做到“勤俭节约、合理必需”的工作目标。并按照联席会议要求,积极组织了区属企业公用业务费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支出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府办发〔2010〕51号)的要求,对各区属企业2010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请监事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并通过组织区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组织的董事(监事)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区属公司监事会工作研讨会、组织到周边区县进行学习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了我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水平。

        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一)开展健全投融资平台调研。按照区委安排,围绕如何进一步整合国资国企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机制,服务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加快“一城两翼”建设步伐,保障区委三届十五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完成,我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对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

        (二)加强国资经济运行分析。进一步完善了区属国有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制度,通过每季度持续经济运行分析,切实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推进投资开发和招商引资进度,同时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做好投融资分析工作。专题开展区属企业融资情况调查分析工作,摸清企业融资具体情况以及有关融资安排,认真分析了融资平台当前面临的风险困难,提出了有关建议。同时认真做好区属国有企业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分析工作,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并定期召开业务会议,督促企业抓紧落实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及时掌握投资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度,了解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建设中所碰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四)做好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积极配合湖区公司做好大观园有关群众信访政策分析和了解工作,专题研究有关答复口径,妥善处理群众问题。同时与资产经营公司研究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改制企业的信访稳定。

        五、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国资队伍建设

        一是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从国资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制定了区国资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个好”,机关党支部获得中共青浦区委颁发的青浦区“服务人民群众”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7名同志分别获得了市、区等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二是按照中央和市委“7+X”要求,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征询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部门,认真推进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三是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和“小金库”治理办的要求,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违规违纪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保障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根据《区纠风办关于2011 年青浦区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方案,通过组织参观“一大”会址、运用远程多媒体教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素质,同时在机关内部下发征求意见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使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立足岗位,争创佳绩,深入企业基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委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以“优化整合、强化统筹、深化监管”为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把握大势,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资总量平稳增加,国有企业质量明显提升,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引导和带动作用,努力为“一园三区”发展及“一城两翼”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具体来说,2012年的国资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 抓住“两条主线”,启动“三项工作”,完善“四大体系”:

        围绕 “一个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中心,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统筹解决好资源配置、利益协调等问题,充分发挥区属企业在重点区域发展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抓住“两条主线”:一是推进改革,优化布局,进一步发挥国资国企主导作用,增强区域发展活力;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统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启动“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国资全覆盖监管工作;二是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及企业财务预算审批工作;三是开展区属企业管理层次缩减整合工作。

        完善“四大体系”:一是经营者管理工作体系;二是薪酬考核工作体系;三是财务监管工作体系;四是投融资监管工作体系。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国资国企推动重点区域发展作用

        (一)进一步优化国资业绩考核机制,激发国资国企发展动力

        要按照新一届区委、区政府对考核工作的要求,根据国资国企在承担重点地区开发中的职责定位、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国资考核内容和程序,加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国资考核内容中所占比重,提出2012年考核方案,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发企业发展动力。通过业绩考核,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引导各区属企业贯彻好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调研,规范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合理薪酬水平,强化激励效应。

        (二)进一步规范职工薪酬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要进一步总结区属公司职工工资预算管理经验,妥善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关系以及企业职工与社会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企业实际,按照“提低、限高、扩中”的总体目标,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薪酬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要进一步加强职工薪酬预算执行的检查,加强薪酬预算超支行为的整改,强化薪酬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要进一步指导企业强化人事管理,加强区属企业部门和岗位的科学设置,促进企业形成“能出能进”的用人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公用业务费管理机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要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特点,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业务费管理;要加强企业公务业务费预算管理,细化工作项目支出,强化总额控制,优化效益挂钩;要进一步研究公务业务费管理与企业增收节支的关系,强化公务业务费支出的合理性,发挥资金支出效益;要兼顾公用业务费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松的情况发生;要加强企业公用业务费的检查,强化费用的科学管理和审批管理,规范费用支出行为。

        二、优化布局,合理统筹资金资源区域配置

        (一)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工作,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要根据上海市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的统一要求,以政企分开为方向,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进一步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脱钩改革,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要做到国资监管范围不遗漏,统一国资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要按照“有序进退”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继续提升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关键和重要领域的国有净资产占区属国有净资产的比重。

        (二)进一步加强投融资统筹管理,强化资源区域合理布局

        要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依据明年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立足深入调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国资国企投融资管理,形成全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合理确定国资国企年度投资计划和规模,并认真细化好各区属企业2012年投融资安排,优化配置资金、资源,为重点区域发展提供保障。投资规模要与企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同时要明确投资重点。要加强对区属融资规模的摸底掌握,融资应与企业状况相适应,防范公司融资风险。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融资平台,保障重点区域建设

        要紧紧围绕“一园三区”等重点区域的开发需要,进一步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实做强区属企业投融资集团,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规模化、运营管理规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逐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要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创新BT、中期票据、合作等模式,支持和促进重点区域建设。

        三、强化预算,积极推进区属企业科学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预算管理,做好年度资金安排

        要认真总结2011年度财务预算管理的经验, 要加强预算目标与考核目标、规划目标、经营目标的有效衔接,重点做好以投融资预算为核心的年度资金安排,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要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稳健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微观和宏观、资金和效益、预算和执行,以及投资和融资的关系,保障重点项目,控制一般投入,促进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要注重预算的严肃性及执行的刚性,实行预算审批制度。要注重结合区情、强调现金流平衡,同时要加强预算的控制和考核,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要以国资收益收缴为基础,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树立国有资本收益及时上缴意识,预算收益要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提高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现企业扁平化管理

        要积极帮助企业健全公司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推进企业扁平化管理,逐步清理企业对外投资,原则上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二级以内,推动非主业整合、退出、归并;要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增强企业集团内部管控能力;要通过内部控制测评为手段,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指导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和不合理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管控机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要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国资委职能,保障国有出资人权益,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健全企业内部集体决策机制,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外派监事制度,进一步切断监事与企业的利益联系,提高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监督重点,除财务监督外,要组织监事会不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有效发挥监事会的重要作用,形成科学的企业管控机制。要建立董事监事管理工作体系,确保按照出资人的方式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国有资产运行风险

        (一)进一步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运行行为

        要全面开展国有产权重新登记工作,全面摸清经营性国有资产家底,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全过程加强国有资产进、管、出三个阶段的监管。要完善和深化常规性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掌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产权归属、户数、分布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产权变动等事项。在产权管理过程中,要始终把握好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关,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行为,努力做到全过程规范,原则上通过市场发现价值,确定价格,确保国资的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委托监管行为

        要按照 “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和“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的原则与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加快形成国有资产委托监管有关制度办法,明确区国资委、受托监管部门、受托监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国有资产监管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对已经委托监管企业全面梳理,统一形成委托协议,加强受托企业的国资监管。

        (三)进一步做好“制度加科技”工作,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

        要在区纪委的牵头下,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围绕企业资金运行、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企业业务流程,运用信息技术固化企业业务流程,增强制度执行力,提升企业运营的透明度和内控管理水平。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准备,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将制度创新和监管方式创新联系起来,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五、深化措施,积极推进财务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整改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力度,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加强分析整理,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完善整改机制,落实审计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要通过审计查找问题,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缺陷,督促企业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增强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要配合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从制度机制上加强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分析,评估企业运行状况

        要运用财务快报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做好财务状况的分析检测和财务风险的评估预警;同时优化季度经济分析指标和内容,加强各项考核经济指标和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分析,分析评价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加强目标任务完成的考核督促,提出应对措施,加快推进区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分析,重点掌握国有资产总量、负债、效益的变化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及时汇总分析,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三)进一步推进新会计准则实施,提高企业信息质量

        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全面推行企业新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培训,加强沟通,努力使企业财务人员尽快掌握并能够熟练使用企业新会计准则;要汇总分析新准则实施前后财务信息的变化,及时予以研判和处理。要继续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六、围绕保障国资国企发展,进一步加强国资党建与队伍建设

        一是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担当起国资监管的重任,区国资委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抓好政治理论、经济管理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监管。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企业至上的观念,多想办法为企业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聪明才智,进一步在机关中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在总结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市委“7+X”要求,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目录与程序,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国资委有关要求,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规范运作,公正办理,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国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要对照政风行风检查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按照严格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要求,确保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并落实到考核与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区纠风办的要求,以政风行风评议检查为动力,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和积极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障全年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附件:2012年度青浦区国资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2年度青浦区国资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2年1月19日)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 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收益收缴 以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为基础,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树立收益及时上缴意识,做到应收尽收;提高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产权管理科 虞骏
规划发展科、考核管理科配合
2 企业财务 根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按照“1+5”报表体系的基本框架,加强预算目标与考核目标、规划目标、经营目标的有效衔接;重点做好以投融资预算为核心的年度资金安排,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突出预算执行的刚性及严肃性。 产权管理科 杨佃辉
预算管理 规划发展科配合
3 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决算审计 注重数据挖掘,加强分析整理,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要求企业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强化企业内部审计,提高集团风险防范及管控功能;加强决算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共享;通过审计,督促新会计准则全面执行;评价管理者及职工薪酬,和公用业务费用政策执行情况 产权管理科 杨佃辉
考核管理科配合
4 国资经济 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优化国资经济运行分析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财务快报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做好财务状况及财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通过经济运行分析,客观评价区委及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明确措施加以推进; 产权管理科 杨佃辉
运行分析 规划发展科、考核管理科配合
5 产权登记及管理 全面开展国有产权占用重新登记工作,彻底摸清家底;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国有资产进、管、出三个阶段的监管。 产权管理科 虞骏
产权评审中心配合
6 资产统计年报 做好资产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并优化国资年报统计分析,重点掌握国资的总量、负债及收益的现状。 产权管理科  
杨佃辉
7 负责人薪酬考核 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各区属企业实际情况,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各项经济及社会发展指标的落实;开展薪酬及补充养老金调研,科学规范负责人薪酬管理。 考核管理科 虞骏
8 职工薪酬管理 按照“提低、限高、扩中”的总体目标,合理设计管理者及职工的薪酬水平;“稳中有升”,根据劳动人事部门的政策规定,合理确定薪酬的增长水平;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考核管理科 虞骏
产权管理科配合
9 公用业务 根据“细化项目,量化总额、优化效益”的总体原则,结合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分类管理;进一步研究公用业务费用管理与增收节支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资金的支出效应;加强检查,科学管控,充分调动积极性。 产权管理科 虞骏
费用管理
10 投融资统筹管理 配合区发改委及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企业的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科学框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并做好投资计划分析,突出计划的可执行性及刚性;根据投资计划,对企业的融资进行统筹管理,注重风险防范;根据“规模化、规范化及多元化”的要求,创新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规划发展科 杨佃辉
产权管理科配合
11 政企分开 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要求,推进委办局企业脱钩改革,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有序进退,调整结构、优化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集聚。 规划发展科 杨佃辉
(国资监管全覆盖) 产权管理科、考核管理科、办公室配合
12 法人治理 根据“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监事会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管理。 办公室 虞骏
结构完善
13 企业管理 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推进企业扁平化管理。 产权管理科 虞骏
层级缩减 考核管理科、规划发展科配合
14 国资委托监管 按照“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的原则与要求,完善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办法;对以及委托监管企业进行梳理,统一形成委托协议。 产权管理科 虞骏
办公室配合
15 国资监管信息化 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效率;加强国资自身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科室信息工作的考核 办公室 虞骏
产权管理科、考核管理科、规划发展科配合
16 改制职工家属宿舍、及大观园职工待遇等改制遗留问题协调 做好改制职工家属宿舍的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与市有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制定大观园职工待遇问题的补偿措施;做好其它改制企业的后续信访工作。 规划发展科 杨佃辉
产权管理科配合
17 国资工作会议 做好领导讲话稿的草拟工作;做好会务组织及报道工作 办公室 杨佃辉
产权管理科、考核管理科、规划发展科配合
18 机关作风建设 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机制。 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考核管理科、规划发展科 虞骏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