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1.01.14
索取号:QC3201000-2011-001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1)1号 发文日期:2011-01-12
各科室、基层事业单位:
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区国资委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九届十二、十三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一城两翼”战略部署,抓调研、摸家底、调布局、促规范,积极推进青浦区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稳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较好地履行了国资监管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整合优化国资布局结构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一城两翼”战略,积极推进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和优化产业布局调整。
(一)完成 “一城两翼”战略开发建设主体整合重组
按照加快推进淀山湖新城和西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以及发展湖区经济的要求,通过对原新城公司等五家区属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组建了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湖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城两翼”三大区域性投资开发主体,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区域开发建设领域中的投融资主平台和主营运的作用,完善和拓展了区域功能定位。
(二)分设形成青浦工业园区“一园三区”发展框架
按照“产城一体”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扩区建设的部署,以及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虹桥商务开发机遇和推进青浦新城产城联动的实际需要,形成改革分设方案,将青浦工业园区分设为“一园三区”,分别由三家区属公司承担开发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域的开发主体、建设范围、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形成了“一园三区”发展框架。
(三)坚持国有主导,组建上海青浦巴士公交公司
通过收购重组等方式,加强与市属国有企业合作,年初完成组建了国有公交骨干企业,积极完善公司整合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坚持国有主导、公交优先的原则,加快公交行业国有化改革,促进我区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完善。
(四)服务旅游管理一体化,实施古镇旅游资产属地管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对朱家角古镇旅游资产属地管理的决定,按照统一授权原则,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对上海朱家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通过实施委托管理,进一步理顺朱家角古镇旅游管理体制,明确古镇旅游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维护出资人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推进政企分开,完成科教系统国有企业整合
根据市委、市政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政资分离、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结合区政府关于政企分开的要求,稳健推进相关委办局管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了科教系统所属国有企业整合优化改革工作。
二、着力完善出资人监管体系,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
(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董监事会建设
制定并由区府办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区属公司监事会工作,完善监事会设置,规范监事会运作。积极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区属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向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委派监事,加强对董事、监事的管理,确保按照出资人的方式履行监管职责。
(二)初步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工作体系,理顺区属企业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本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实际情况,协助区委组织部制定并下发了《青浦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管人和管资产、管事相结合。通过广泛调研学习,拟定了区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了企业领导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方法与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良性持续发展。
(三)出台财务监管总体意见,推进企业财务监督
制定出台区属企业财务监管办法,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财务监督管理职责,对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分析评价、内部审计和决算审计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积极健全会计、审计、统计相互支撑的“三计联动”财务监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出台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针对当前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台投资管理办法,通过明确投资监督管理职责和责任主体、决策主体,分类规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效益,控制投资风险。
(五)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区“小金库”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加强国有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参与和组织国有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按照严格程序,按时保质完成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检查面达到20%以上。通过“小金库”治理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了认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核算,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法纪,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三、科学谋划国资国企发展规划,明确国资国企发展方向
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区国资国企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规划编制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开展规划大讨论,完成了青浦区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任务,为“十二五”时期青浦区国资国企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服务工作水平
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指导、培训,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提高机关行政管理水平。积极参与服务世博的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创建服务型机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国资监管服务工作水平。
一年来,区国资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足,面临当前青浦发展的环境与机遇,对照上级的要求,我们需要克服的困难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特别是当前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管理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国资资源力量还比较分散、链条长、控制力弱,发展战略不清晰,国资委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需要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奋力拼搏,开拓进取。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区国资委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青浦“一城两翼”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区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立足服务、推进发展”具体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加强服务企业力度,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引领、主导作用,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区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出资人职责,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
(一)落实财务监管工作制度,着重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
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重点抓住企业对外投融资、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有效运用预算、决算、审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财务快报等手段,通过核准、备案、报告、整改、核查、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对各级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出资人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要继续加大区属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力度,圆满完成2010年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和年报统计工作。要积极安排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预审工作,核查2009年度审计报告中后续整改调整工作。加强审计质量监督,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对企业决算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决算审计工作的建设性功能。
要重点推进区属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企业刚性预算管理。要在认真总结2010年度财务预算试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坚持以战略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为导向,建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区属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加强预算目标与规划目标、投资计划、考核目标和工资、公用业务费用控制目标的衔接,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控制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
要按照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做好防治我区国有企业产生“小金库”工作。要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利益、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相结合,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要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注重预防、关口前移,更加注重国有企业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内控等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和风险管理水平
要抓紧落实《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企业股权投资、建设投资和金融投资三个方面,明确监管的职责分工,推进企业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投资审批程序,及时全面报告投资信息,加强企业投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
(三)完善区属企业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要按照《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重点和指标,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青浦区国有企业考核意见文件,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考核工作,规范薪酬发放。
要进一步建立董事监事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抓好区属企业外派董事和监事管理,重点加强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预决算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
要进一步做好区属企业工资预决算管理工作,在总结2010年区属企业职工工资预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区人保局等有关部门,结合2011年工资预算情况和企业经营考核目标,进一步引导企业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预算和薪酬管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二、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努力推进委办局所属企业整合,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覆盖率
要按照沪委〔2008〕9号、青委〔2009〕6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部署,坚持政资分离、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委办局管办企业脱钩改革,重点推进水务、有线网络等国有资产整合。对于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资产存量较小且竞争优势不明显的企业,原则上通过改制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其他企业按照产业性质进行资本整合,特殊行业企业实施委托管理,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工作体系,努力推进企业国资监管全覆盖。
三、加强服务企业力度,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保障“一城两翼”战略实施
要紧紧围绕“一城两翼”战略实施,积极加强企业指导与服务:
一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淀山湖新城公司、古镇旅游公司、西虹桥商务公司、湖区建设公司股权变更等后续工作,理顺企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推进企业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绩效考核、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要切实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缩短企业管理链条,逐步清理企业对外投资,原则上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二级以内,推动非主业整合、退出、归并;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建立健全企业扭亏增盈责任制,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内部控制测评等手段,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指导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和不合理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围绕“一城两翼”发展战略实施,促进企业加强投资开发和招商引资。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为企业赢得商机、为发展争取空间;要突出工业园区“一园三区”各自功能定位,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创造发展环境,引进具有带动力的高新技术类和服务类好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效益提高,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全面完成国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继续以“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绿色青浦”为主题,积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从国资工作实际出发,努力做到“五个好”,扎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要巩固学习型机关,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党内学习、培训体系和机制,营造一种全体党员干部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紧密结合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开展国资监管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国资委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提高服务企业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
(二)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国资服务水平
要严格按照区纠风办的要求,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对政风行风检查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政风行风评议检查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探索完善机关干部考核内容与程序,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和积极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青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对共性问题集中解决,对个性问题专题研究,切实加强国资监管服务。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