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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浦西房地产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QC33030002013012

依申请公开

青国资委〔2013〕55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2.18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对下属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沪青工发〔201339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向上海浦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到人民币3亿元。

二、原则同意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向上海浦西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到人民币6亿元。

三、本次增资所需资金均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资金监管,有效防控风险,确保专款专用。

请你公司在实施增资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