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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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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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索取号:QC3204000-2009-003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09)61号 发文日期:2009-07-17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我委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为契机,围绕“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立足服务,推进发展”的工作方针,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提高国有经济在青浦发展中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加大对农经、集资的管理工作力度,为促进青浦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绿色青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⒈加强业绩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企业经营责任
根据《关于2008年度对区属公司和区供销社实施综合目标考核的意见》(青委办〔2008〕17号)、《关于印发〈青浦区2008年度对区属公司和区供销社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综考办〔2008〕9号)文件精神,我委完成对工业园区等9家区属企业2008年度国有、集体资产的经营目标考核,并按照《关于2009年度对区属公司和区供销社实施综合目标考核的意见》(青委办〔2009〕24号)的文件精神,经过深入调研、细致分析,向区研究室建议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浦区2009年度对区属公司和区供销社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综考办〔2009〕10号),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经营责任。
⒉加强财务决算审计,完善审计工作机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青府办发〔2008〕68号)的要求,按照“规范、有序、公正”的原则,以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为目标,我委积极协调推进,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审计报告质量和工作时效,顺利完成了全区国有企业和区供销社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向区政府提交了《青浦区国资委关于青浦区国有企业、供销社200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在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上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统计年报,按时、按质向市国资委报送了全区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
同时,积极做好审计后续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企业内控等方面的问题,首先下发了《关于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业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2009〕26号),开展委办局户数清理,进一步掌握了全区国有企业的投资情况,做到国资监管全覆盖、不遗漏;再是深入有关委办局和区属企业,就财务决算审计提出的意见及所发表的管理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整改落实;三是对2008年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质量评价,为进一步优化审计机构选聘、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组织好下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打下了基础。
⒊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健全全面审计监督机制,完善企业风险内控
为建立和完善我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内部审计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参与重大控制程序的制定与修订,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提供管理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与日常内部审计控制相结合的全面审计监督机制,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有效运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我委制定下发了《上海市青浦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青国资委〔2009〕34号),进一步规范本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和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
⒋加强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总量管理,完善宏观调控模式,健全企业内部分配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总量管理,根据《关于加强2008年度青浦区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总量调控的指导意见》(青府办发〔2008〕67号),我委会同区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劳保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对8家区属公司(区供销社)所属33家企业的2008年度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核实。同时,我们对各区属企业2008年度职工工资总量调控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通过2007-2008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量调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抑制了大部分区属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过快的局面,加快了企业内部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形成,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立足基础服务,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⒈做好区属企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决策
上半年,通过汇总分析各区属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项目推进和税收收入等指标情况,并结合企业月度快报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分别形成并向区政府报送了区属企业一、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了参考,同时促进企业加强分析,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⒉指导好广豪公司改制,推进区域水务体制改革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区水务局制定广豪公司改制工作方案和人员分流安置的工作。针对区水务局所属广豪公司资产规模大、下属投资企业和在建项目多、人员结构复杂等情况,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对广豪公司的资产处置、职工经济补偿的具体请示方案进行了批复。
⒊做好区属企业人员专项检查,夯实区属企业人员管理基础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青浦区财政供给人员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07〕29号),区廉政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集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和区国资委组成工作小组,对各区属公司(区供销社)的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区属企业自查和工作小组检查的工作方式,梳理了各单位2006年—2008年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基本摸清了人员底数,为领导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的人员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⒋抓好国资国企业务培训,提升国资队伍依法监管工作水平
上半年,围绕全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并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区属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财务人员赴市国资党校参加了二期《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培训,请市国资党校专家来青浦做了一次《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讲座。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和听专家讲座等形式,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树立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了国资国企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加强农经、集资管理
⒈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稳定是基础、完善是补充、权证到位是关键、保护农民群众承包权益是根本的工作目标,上半年对全区农村土地暂缓延包和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向区政府提交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沪府〔2009〕34号)的文件精神,召开了土地承包管理会议,布置了在全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调查工作。在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和管理服务体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另外,经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荐,并报市委农办、市农委同意,率先在重固镇进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有序开展。
⒉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农业部《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07〕22号)文件和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09〕108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要求先行摸底调查,掌握各镇(街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和近三年平均收益,并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收益、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梳理,为我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⒊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争创市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适应我区进一步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区经管站组织人员分两组对今年9个申报市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示范单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全面通过市检查小组的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⒋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
积极参与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首先结合现有资产托管情况,积极研究制订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托管实施细则,规范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提高资产管理效能,完善资产托管;其次在村集体财务上与综合配套改革接轨,对新会计制度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方案;三是在预算管理上要求各镇(街道)向程序规范化发展;四是及时调整村务公开栏有关栏目,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完成全区村务公开栏的改版工作。
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深化“四项制度”建设
上半年,在认真做好镇(街道)村2008年度财务资产管理“四项制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的试行意见》(青委〔2008〕13号)文件精神和2009年农经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深化“四项制度”建设,加强三个方面的考核力度,一是加强了对村级集体托管资产和托底资金管理的考核;二是加强了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的考核;三是加强了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的考核,着重土地承包的完善和土地流转的规范。
四、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⒈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提高国资干部队伍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09〕2号)、《青浦区参加上海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学组发〔2009〕1号)的安排和部署,我委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建设“绿色青浦”为目的,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能力、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为实践载体,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制订好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两个学习计划,下发了《青浦区国资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国资党组〔2009〕2号)。通过系统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了国资干部队伍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青浦国(集)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
上半年,按照委学习计划的安排,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采取请专家辅导、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外出参观等方式,对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为企业和基层单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⒊加强国资宣传,提高国资工作社会知晓度
上半年,我委积极加强国资工作的对外宣传,提高国资工作社会知晓度。一是在青浦报上开办国资专版。做到每季一刊,对国资国企工作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网站。在去年改版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社会的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网页信息内容,使国资网站真正起到交流信息、提供服务、接受监督的作用;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道。按照委信息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报送流程,加强了信息管理,提高了信息质量,信息录用量明显提高。
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围绕“服务争第一、满意在国资”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为主线,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权力就是责任、监管就是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二是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难题,改进服务方式。上半年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国有、集体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这一主题,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召开了5个座谈会,走访了11个镇(街道)、10个区属公司和25个行政村,完成了5个课题调研,向区政府提交了7份调研报告;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服务程序。上半年,初步梳理完善汇编了机关内部制度,以制度规范国资服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质量。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工作思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青浦”的目标,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探索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国有(集体)资产监管水平,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国有(集体)经济引领作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下半年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强化出资人职责
⒈继续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后续工作,加强企业财务监督
继续做好审计的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推行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监督区属企业财务决算,进一步促进区属企业决算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对2008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抓紧进行研究处理、整改;二是对未纳入统计年报的委办局所属的企业,在补办产权登记手续后全部纳入财务决算审计范围,实现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全覆盖,同时理顺各区属公司(包括内部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三是提前布置决算审计工作,便于中介机构做好预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并在当年度完成调整账务处理,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四是加强审计质量监督,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⒉做好“非转经”房屋资产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对于“非转经”房屋资产监管工作,在授权委托区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同时,针对目前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上半年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监管机制,实现高效管理。
对于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在做好有关资产核销批复的同时,对报废资产的后续处置(如报废电脑的回收、整修、处置,实物资产的公开拍卖等),建立台账,摸清家底,制定程序,加强处置,使得该项工作在操作上能更规范有序。
⒊做好区属企业国资经营管理考核和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下半年,要进一步推进试点试编《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评价意见书》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评价工作体系。从而一方面督促企业重视国、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整改,提高国、集资产运营水平;另一方面提升我委对各区属企业国、集资产运作情况的分析能力及管理水平。同时,做好2009年度区属公司(区供销社)的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目标考核的日常评分工作。根据考核细则,对各被考核单位分阶段收集各项上报资料,深入基层进行必要的查账抽查,做好考核中日常工作的评分,以保证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⒋完善区属企业职工工资总量调控工作机制,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加强内部薪酬管理
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属企业的职工工资总量调控的工作机制。同时结合我委的经营目标考核工作,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研究形成我区区属公司工资预算制度,做好工资总量调控向工资预算管理的转变工作,使区属企业的职工工资总量调控方式向职工工资预算管理方式顺利过渡。
⒌完成西郊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规范企业法人治理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快完成《上海西郊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通过修订章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规范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服务与调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⒈履行国资职能,做好企业改制指导工作和代建制项目服务工作
在企业改制方面,要继续配合区水务局做好广豪公司的改制工作;同时,根据区公交改革的总体要求,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公交改革过程中企业的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在代建制项目工作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代建制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以保证相关代建制项目的有序推进。
⒉组织国资业务培训,提高国资国企财务内控管理水平
紧密结合全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开展国资监管教育培训工作。下半年重点开展好企业战略规划、企业财务领域等专题培训,提升国资国企管理水平。
⒊开展国资调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深入企业和有关单位调查研究与服务,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下半年一要研究帮助大观园公司解困发展;二要对整合国资资源进入区域房地产行业进行可行性研究;三要掌握委办局所属企业情况,研究完善委办局所属企业管理机制。
三、稳步完善农经、集资管理,推进农村经济改革发展
⒈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
通过一段时间调查,做好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调查摸底工作,年内实现每镇(街道)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进一步稳定和完善现有承包关系,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流转合同,维护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户经营权流转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同时,配合区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制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固镇的试点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规则、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的安装调试及信息软件系统的导入和完善工作,并正式启动运行服务。
⒉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做好迎接市农经站对9个市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做好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调查、对新当选的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全区联村会计等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
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根据党的十七大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以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民主决策,做好清产核资、资产托管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选点工作,推进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要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在上半年进行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活动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做好第三阶段整改落实的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具体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完善制度机制三个环节,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力度,修订影响和制约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完成机关制度汇编并贯彻落实,从而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流程,以制度规范个人言行,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⒉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主动服务水平
要严格按照区纠风办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确保各级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对政风行风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为使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地进行,要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开展对各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明查暗访。以政风行风评议检查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和积极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⒊深化国资宣传学习,争创学习型机关
积极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和企业改革成果的宣传力度,下半年继续做好《青浦报》的宣传专版工作,使国资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开展不同形式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各种层次的讲座、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国集资监管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