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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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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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1
索取号:QC3204000-2009-001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09)2号 发文日期:2009-01-14
各科室、站:
现将《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区国资委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青浦”的目标,积极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风险控制,健全国资监管制度
⒈建立企业年度决算审计制度。为了加强本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促进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并由区府办转发。目前经公开招标委托五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对全区国有企业和供销社实施财务决算审计。这是对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检验,也是出资人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内部管理缺陷和问题,提高经营决策和管理水平。
⒉实施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加强企业日常财务监督,区国资委制定了《区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区属企业月度快报工作,及时监管区属企业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产采购、重大资产处置等信息,促进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控制。
⒊推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制度。根据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的要求,国资委在注重月度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尝试建立了区属企业季度经济分析制度,并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各区属企业通过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项目推进、税收收入等指标的认真总结分析,客观反映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基本状况,明确了区属企业下阶段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很好参考。
4.拟订区属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市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区国资委拟订了区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办法,将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适时下发。通过加强区属企业内部审计,促进企业内部治理,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控制企业运营风险,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实现区属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二、推进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⒈实现第二污水厂产权整体转让。区第二污水厂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我区市政类国有资本退出的第一次尝试。通过精心设计,规范操作,各方努力,成功实现了第二污水厂整体产权转让。完成了区国有资产的“以出求引、以退求进”。此次转让成功探索了引进区外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区内建设的新模式。通过产权交易平台,第二污水厂的国有资本得以有序退出,这对我区国有资产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具有深远意义。
⒉做好水务体制改革资产划拨调整。为积极配合推进我区“事企分离、管养分开”,构建“管理完善、服务到位,高效透明”水务管理体制,区国资委完成了青浦中部地区7个镇所属水厂资产划拨工作,共划拨资产1.7亿元。此次资产的划拨处置,进一步理顺了产权关系,优化了组织结构,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水平。
⒊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处置工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今年区委、区府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国资委上下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全委干部群众从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高度,统一思想,克服困难,按时、规范、高效地完成了全区公务车辆处置工作。整个处置过程根据区政府要求,按照既定方案认真实施,本次共拍卖和打包处置车辆1483辆,总成交额17517.06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实际处置净收入17290.58万元,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根据我区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对水务局所属广豪公司进行改制。国资委在对改制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确保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也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三、抓好重点工作,履行国资监管职责
⒈抓好国资经营年度考核。根据区委办《关于2007年度对区属企业和区供销社实施综合目标考核的意见》文件精神,区国资委对工业园区等9家区属企业进行了2007年度国有、集体资产经营目标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区属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在总结以前考核经验的基础上,为引导企业良性发展,促进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完善了2008年区属企业经营目标考核制度,细化了考核指标和内容,提高了国资考核与有效管理的匹配度。
⒉抓好职工工资总量调控。为了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提高区属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水平,我委会同区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劳动局和区审计局,联合对各区属企业2007年度核准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取得了较好的核查成果。此后根据区政府要求,会同五部门在2007年度区属公司职工工资总量调控核查基础上,拟定了2008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量调控指导意见。通过工资总量调控,规范了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促进了区属企业内部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形成。
⒊抓好国资年报统计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的要求,区国资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时完成了2007年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也为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根据统计结果,至2007年底,全区国有资产总量122.01亿元,比2006年增长19%,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87.14亿元。
⒋抓好产权交易规范工作。我区产权交易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全部进场挂牌交易,对农村集体资产也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并针对农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遗留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农村集体产权转让行为的若干意见》来进一步规范产权转让行为。至2008年12月底,全区共完成交易38户,转让金额26023.53万元,比评估价值增18.84%,比账面价值增82.65%。
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国资基本状况
⒈开展国有集体资产情况调研。为了进一步掌握我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运行的基本情况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听取区属企业和各乡镇对区国资委开展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委集中在六月份深入区属企业和镇(街道),对当前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听取意见。本次调研工作制定了详细调研方案,认真进行了组织实施。通过这次调研工作,加强了沟通和了解,总结了经验和不足,为未来的国资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⒉开展资产公司运作情况调查。为了进一步了解区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运作情况,我委派出调查组深入企业内部,对区资产经营公司的企业改制基金收不抵支出及公司费用存在缺口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对公司2003年以来的财务现金流和2008年预测现金流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改制基金、保障基金和公司运行的国资政策建议,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上报了区政府。
⒊开展国资工作相关专项调查。开展了区属企业基础信息专项调查,通过调查摸底、认真核对,基本掌握区属企业的出资人情况、组织机构、对外投资等基础信息情况;完成了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收入情况专项调查和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情况自查工作;会同区监委开展了资产经营公司阳光招租检查工作,为规范阳光招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展了区属公司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关注和保护了我区国企职工的合法权益。
⒋开展国集资信访工作调查。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管理、化解和服务能力,我委对信访、上访中反映出来的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落实了具体责任科室和人员,强调限时解决。对有些需要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要求落实专人做好联系工作,争取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同时,我委按照区政府要求,针对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土地流转等有关问题,积极督促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化农经管理工作
⒈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根据青浦区新农村建设目标,区政府启动了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推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托底”和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托管”试点。国资委经过深入调查,仔细分析,联系实际,妥善处置“托底”和“托管”中碰到的问题,对“托底”和“托管”中如何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提出了意见,并起草了“托管”协议样本等,保证了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⒉深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为实现2006年提出的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集体财务,适应深化村级财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区国资委组织有关人员对156个村(居)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完善了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了已取得的成果。2008年,金泽镇任屯村又作为全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了申报,白鹤镇胜新村等9个村作为市级示范单位进行了申报。
⒊完善农村集体经营制度。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对照去年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完成了《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发展机制》的调研报告,并依法规范委托流转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引导土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加强农户委托流转管理,建立健全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和台帐制度。
⒋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配合区农委、财政局开展调研,制定了青浦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有关制度。为贯彻落实这些制度,先后对90多名专业合作社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⒈加强理论学习。围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根据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两个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三中全会、新出台的《企业国资法》、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还组织开展了《物权法》、财务监管等国资监管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并专程考察学习了徐汇、松江兄弟区县国资监管工作。通过系统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了国资干部队伍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难。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 “走进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两项主题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委制订了详细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了全面实施,将主题教育与国资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切实做到教育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
⒊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按照“团结、创新、务实、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服务争第一、满意在国资”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抓好了“学习动员、征求意见、集中整改、总结考核”四个阶段的机关作风建设,在全委上下形成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敬业爱岗、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我们还专门出台了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办法,聘任了首批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
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根据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资委内部审计制度,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组,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同时注重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性地督促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好各项制度,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国(集)资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国企改革发展还是存在较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三是农经管理工作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机关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国资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共同努力,切实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国资监管工作思路: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区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立足服务,推进发展”的工作方针,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高国有经济在青浦发展中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建设绿色青浦发挥重要作用。
一、以落实出资人职责为主线,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1.以“三计联动”为核心,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监管要通过“创新、完善、巩固”路径,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要完善不实资产核销制度,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和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制度;落实重大财务事项上报制度;加强国资年报统计工作等。通过会计、审计、统计工作的相互支撑,充分发挥三者的“链”动作用,从而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企业业绩与风险控制水平同步提升,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可靠依据和有力保障。
2.以国资经营考核为手段,引导企业发展。要按照既定考核制度,认真做好2008年度国资经营考核工作。要进一步探索研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制度,优化考核范围、分类、指标、执行方案设计,通过国资经营目标考核,完善国资监督管理。同时要严格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科学机制,以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负责人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企业发展。
3. 以严格操作程序为方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要规范全区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争取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建立工商登记和年检的产权登记前置手续,对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国有企业进行清理并补办登记,防止国有资产体外运行。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96号文和3号令,认真做好企业改制辅导工作,完全做到进场交易,并加大公开披露信息的力度,促进产权有序流动和公平交易,避免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4. 以建立长效制度为目标,健全工资总量调控机制。要在工资核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政策拟订出台本区国有企业工资总量调控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自主分配的区属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调控体系,在企业内部基本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各区属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分配比例,提高企业工资分配等重大事项中职工的参与度。
二、以立足服务为基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⒈加强对企业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国资监管建议。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服务,积极谋划帮助企业解困发展(如大观园公司),完善企业改制保障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机制,提出国资监管建议;积极参与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发挥国资在公益领域的保障作用,努力在参与区域基础建设、协调区域发展和迎世博工作中做出国资应有的贡献。
2.开展完善公司章程试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国资委要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决策行为的角度,结合《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工作实际,试行规范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工作,从而明确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公司治理结构权责制衡基本框架,促使国资委的监管行为和企业运作趋于规范。
⒊完善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掌握国资运行动态。要根据区国资委关于实施《区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通知》要求,不断完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机制,抓住重点和核心问题,拓展分析深度。要充分运用国资快报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结合区域经济活动中的难点、热点,对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宏观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⒋组织国资国企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紧密结合全区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全区开展国资监管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题培训,提升国资国企依法监管工作水平。
三、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好农经管理工作
⒈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好土地基础管理。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要坚持稳定二轮延包确立的土地承包关系,落实保持长久不变的政策,因地制宜地做好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纠纷的调处力度,妥善化解矛盾。
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护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流转,以保护集体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引导农户经营权流转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继续加强土地流转台帐、档案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⒊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是实现‘四个互动’、统筹区域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的必然趋势。要认真总结好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分析好改革存在的问题,做好财务处理与综合配套改革的接轨及预算管理的程序规范化工作。要在完成三年行动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成果。以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最积极的作用。
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的托管和处置。要开展集体资产运营情况的调查和分析,认真指导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营运资产的管理,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和清理,控制资产经营风险,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同时,严格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转让处置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⒈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要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契机,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中去。要紧密结合国资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突出实践性,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
⒉完善机关制度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要加强机关内部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完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质量,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国资监管重要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主动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和积极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⒋强化国资学习宣传,提高社会知晓水平。要按照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不同形式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各种层次的讲座、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国资监管工作水平。要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加强对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和企业改革成果的宣传,使国资工作社会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