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C3303000-2021-024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21〕44号
发文日期: 2021-09-28 15:34:03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29
盈浦街道:
贵单位《盈浦街道关于归还部分居委会用房的函》(青盈街函〔2021〕1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经调阅相关资料,本委监管企业中未发现来函所述房屋资产信息。
二、关于归还房产一事,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属于我委职责管理范围,建议由贵单位征询区机管局、区财政局意见后予以处置。
青浦区国资委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