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市西软件园青东五镇提质增效项目孵化中心增资的批复

QC3303000-2022-030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2〕46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2.10.09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青东五镇提质增效项目市西软件园孵化中心增资事宜的请示》(青发集团〔2022〕44号)收悉,根据《关于市西软件园青东五镇提质增效项目孵化中心增资的请示》的办理便函(青府办秘〔2022〕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你公司增资1.82亿元,用于市西软件园孵化中心产业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列入区国资委年度部门预算,由国资委对你公司注资。你公司对市西软件园增资事宜,请按照相关规定,另报我委审批。

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