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宝联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QC3303000-2022-025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2〕39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2.09.21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上海宝联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青发集团〔2022〕50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上海青发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相关事宜的请示》的办理便函(青府办秘〔2021〕6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下属的上海宝联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
二、原则同意上海宝联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总产值为依据,开展增资扩股。
三、请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第32号)》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企业增资事宜。
四、增资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