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盛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的批复
QC3303000-2022-01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2〕24号
无
2022.04.29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成立上海盛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青新城〔2022〕41号)文件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同意由你公司下属的上海青浦新城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盛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中上海青浦新城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0%、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新公司主要承接工程项目、企业、政府办公楼、物业小区、公园环境等消杀业务。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