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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青浦新城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22-005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2〕5号

2022.01.17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组建上海青浦新城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请示》(青新城〔2022〕2号)文件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复审要求,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出资设立“上海青浦新城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承接原孵化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功能。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新公司由上海盈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原则上不再新设置部门和新增人员。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