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国资委关于2013年度工作总结与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QC3201000201400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4〕1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1.02
青浦区人民政府:
现将我委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纲,以“跨前一步,成就企业”为本,立足“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管齐下,突出“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联动,认真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为区属企业提供“开放、主动、贴心”的服务,充分发挥区属企业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引领和主导作用。
(一)科学规范资产管理
1、积极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国资战略布局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国资发展战略及板块优化整合若干问题的专题研究,着力破解全区层面的国资发展同质、资源未实现最佳配置、资产管理有待加强、资本运作水平不高、资金供需不平衡等难题。本次专题研究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区属企业中长期资金投入产出能否平衡的问题;二是区属公司如何继续发挥融资功能;三是“一园三区”如何实现差异化定位下的统筹提升;四是委办企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委通过严格审核上报材料,提高研究准确性;精心设计研究表格,提高研究针对性;反复论证解决方案,提高研究科学性;多次修改不断完善,提高研究报告规范性。目前,《关于区属企业中长期投入产出情况的报告》、《关于“一园三区”优化方案的汇报》、《关于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方案的汇报》、《关于成立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已形成正式报告。区委区政府领导已听取并原则同意我委关于国资国企发展战略研究有关工作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部署。我委已按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指示,成立了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正稳步推进中。
2、继续加强投资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区属企业投资决策
认真做好2012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及时编制及调整2013年度投资计划。按照《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暂行办法》(青府发〔2010〕143号),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各区属企业年初上报的投资计划,及时制定区属企业2013年度投资计划,并对计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年中进行及时调整,动态监督区属企业执行情况。2013年区属企业计划投资项目总数(未包含投资公司,因投资公司的项目皆为代建项目)为163个,其中结转项目53个,新开工项目110个,项目总投资额为264.45亿元,2013年度计划投资92.68亿元。2013年区属公司实际完成投资87.1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4.03%。若把投资公司包括在内,则2013年区属公司实际完成投资97.5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4.38%。其中,结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5.49亿元,新开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52.02亿元。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月度分析制度,优化月度报告分析指标和内容,提高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3、完成2012年度国集资产决算审计、统计及经营情况报告,国有产权重新登记工作
按照财务决算审计要求,完成2012年度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全区国有企业112户,资产总额405.88亿元,负债总额246.03亿元,资产负债率60.62%,净资产总量为159.85亿元;城镇集体企业17户,资产总额4.91亿元,负债总额1.48亿元,资产负债率30.14%,净资产总量为3.43亿元。通过决算审计加强了对数据信息的深度分析和广泛应用,保证了全区国集资产年度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等内容完整、真实,年度全区国集资产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报告等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和报送。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全面开展国有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摸清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家底,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区属11家企业所涉及70户(国有控股企业62户、参股企业8户)国有产权重新进行了登记工作,并对集团公司下发产权登记证,集团下属子公司核发登记表。
(二)适度调整资本结构
1、支持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强投融资能力和整体实力
根据相关规定和区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我委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有关区属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办理意见,根据区政府的批复,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支持青浦工业园区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推进西虹桥商务公司北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淀山湖新城公司动迁安置房建设,进一步增强区属企业融资能力。一是增加西虹桥公司注册资本,增强西虹桥公司融资能力,支持西虹桥地区加快发展;二是增加青浦工业园区所属浦西房产公司、浦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推动青浦工业园区范围内动迁安置房建设和巨浪地块周边动迁,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发展;三是同意淀山湖新城公司成立项目公司五汇置业公司并增加五汇置业公司和西洲置业公司注册资本,加快动迁房建设步伐,改善青浦百姓居住环境;四是同意淀山湖新城公司青浦新城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促使公司拓展施工业务,积极参与代建业务,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2、编制201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以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为基础,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帮助企业树立收益及时上缴意识,做到应收尽收。为提高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编制了本级区属企业 201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本级预算编制范围为区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区属国有10大企业以及所属子公司,收入构成为:企业应交利润(即按企业实现净利润10%比率收缴)、国有股股利收入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实施战略性收购支出、人员安置资金扶持支出、对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资金扶持支出、国资监管费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3、完成区属企业经营管理考核及企业薪酬管理
(1)按照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了11家区属企业的2012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听取各区属企业2012年度经营管理完成情况,结合考核小组掌握的情况和企业台帐资料,核实确认有关指标并量化评分后汇总。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的区属企业考核总分,下发有关文件对2012年度年薪制和非年薪制的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将企业负责人201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问题进行梳理后,形成专项报告报区政府。
(2)从企业实际经营出发,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区属企业国资经营管理考核细则,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关注企业的自营资产获利能力、更切合实际且更易于操作,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实绩。
(三)科学安排资金使用
1、合理确定2013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按照“三同时、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根据“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要求,认真编制好以现金流量表为重点的2013年区属企业“1+5”财务预算报表体系,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重点做好融资计划的编制,通过现金流量表,来实现投资与融资、收入与支出的匹配和统筹,防范区属企业财务风险。
2、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财务决算审计后续工作
加大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监督,加强分析整理,规范会计核算并完成财务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对照财经制度并结合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审计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机制,抓好审计整改,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对部分属于企业发展过程中历史遗留或单方面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将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房屋管理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3、周密部署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认真做好区属企业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企业以现金流为基础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公用业务费管理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做好企业财务状况分析检测和财务风险评估预警,及时掌握国有资产总量、负债、效益的变化情况,促进企业规范年度财务预算,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每月定期编报《青浦国资》专刊,客观反映区属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及国资国企动态。
(四)着力提升资源效率
1、落实“制度加科技”,加快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成立青浦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小组,并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信息化专管员、相关操作人员组成的区属企业组织架构,制定相关制度和应用细则,落实“制度加科技”。通过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监督、管理、分析系统,实现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满足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业务处理与决策支持需要,全面提升对企业的实时监管能力,完善对企业资金管理运营水平,推动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维护出资人权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的综合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第一批“领导查询”、“报表管理”等8个模块已在区属企业全面铺开,监管信息在授权范围内实现及时更新,充分共享;第二批“预算管理”、“业绩考核”等7个模块已完成调研,正加紧修改测试,逐步完善中。
2、开展企业人力资源调研,聚焦人才开发建设
(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要求,我委对11家区属企业本部和所属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用人情况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摸清区属企业的用人情况。基于调研结果,撰写了《关于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企业的用人规模、用人计划、新进人员方式、人员日常管理等内容,加强区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2)制订《青浦区区属企业人才发展计划》,不断夯实人力资源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区属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按照人才总量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人才队伍建设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人才资源结构的优化配置与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相适应、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与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相适应的要求,建立一支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各类人才齐备、层级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的企业人才队伍,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据统计,至2016年,计划引进和培养经营管理人才80名,专业技术人才160名。
3、做好区属企业职工工资调控管理
根据有关文件,对各区属企业进行了2012年度工资决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各区属企业2012年度的工资发放总额进行了汇总。此外,我委根据区政府有关精神,研究分析了区属企业2013年度工资增长机制,加强了职工工资的调控和管理。
4、继续推进完善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
根据区属企业监事会的工作要求和企业的实际,成立了区属企业监事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青浦区区属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依规履职行为,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区属企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下坚实基础。
(五)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1、完成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我委下属事业单位产权评审中心被纳入2013年度青浦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范围,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具体操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2013〕73号)改革精神落实到位,顺利完成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2、完成下属事业单位产权评审中心更名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为贯彻落实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和加强区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突出董监事管理工作的独特职能,我委顺利完成了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青浦区产权评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青浦区董监事管理中心的有关手续,为我区区属企业董监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开展、整体推进打下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3、做好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深化和城市发展战略研讨工作
为落实区领导关于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深化和城市发展战略研讨指示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委根据区属公司所在地区相关规划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区规土局的研究报告框架,汇总整理区属企业的有关材料形成了建议报告。
4、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区政府的批示,我委对淡水养殖场、供销社等有关人员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配合资产公司、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研究制定了信访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置群众问题,努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有序反映各类问题,维护群众合理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5、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协调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与区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区属企业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属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监管,切实做好区属企业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4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14年,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密切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作情况和国家会展中心办展等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考虑对我区区属企业“四资”可能产生的正负两方面影响的因素,抢抓政策机遇、规避外部风险、深化内部控制,实现“四资联动”。不过渡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注重用制度“管人”、用章程“管事”,用效益“管资产”,在充分调研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发展混合所有制,并逐步向“管资本”过渡,实现从“三管齐下”到以“管资本”为主的“四资联动”的新发展。
积极主动地研究我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分类,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包括用工管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财务预算、投资规划、产权管理等职能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监管方式和手段,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关注企业动态、了解企业需求、促进企业发展,增强服务企业水平。
密切关注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社情民意,认真做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对可能存在矛盾的问题要及早介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具体举措
1、资源配置趋优化
(1)建立健全监事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利用董监事管理中心成立的有利契机,充实监事会成员,建立健全监事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目前监事会主席一人监督,精力有限导致专注度不够的监督格局。通过建立《监事会议事规则》,让监事会成员与企业均能清晰明确监事会职责及其行为规则,增强监事会履职能力。同时注重加强教育培训,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打下坚实基础。定期召开监事会主席例会,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管协同,增进沟通交流,促使监事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进取意识,做实做深做细当前国资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定期组织国资国企负责人联席会议,共商发展大计
定期召开国资国企负责人联席会议,交流、商讨、解决区属企业运营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协调国资系统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研究部署区属企业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提出对区属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并加以总结,经国资委整理后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3)用制度规范招聘录用进口关,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按照《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区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区属企业岗位职责描述,健全企业人事用工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引进人才的招聘录用行为,促进公司内部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计划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用人制度。同时积极探索突破企业边界的企业人才交流机制,盘活企业人才资源。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健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人员公开竞聘、择优选用、定期考核和轮岗交流,加大综合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带好国资发展人才队伍。
(4)引进独立第三方,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流程
我委将尝试适时引入独立第三方,参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对部分有条件的区属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找出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点漏洞,及时予以完善,进而防范企业风险、规范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5)挖掘信息资源潜力,打造监管数据共享平台
在继续做好做实青浦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议由区府办和区科委牵头,尝试将不涉密、可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资源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各相关委办局信息系统间实现数据有效共享,在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减少企业重复填报数据,进一步提升精细化国资信息监管水平。
(6)探索外派财务总监,提升区属企业财务水平
根据本市深化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在我区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中建立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统计区属企业中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财务专业人才,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储备一支的专业精干和理念先进的高层次财务人才队伍,根据需要安排到最适合的企业中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并直接向国资委汇报工作。通过外派财务总监,帮助区属企业建立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为区属企业资金全部集中管理、执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供人才保障。
2、资产投资规范化
(1)任务分解统筹规划,加强预算目标综合衔接
帮助各企业根据各自战略规划和发展定位,进行目标任务分解,注重加强预算目标与考核目标、规划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工资分配的有效衔接。在区属企业范围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细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对企业整体经营活动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有利于实现以上目标的执行监控。重点做好企业财务预算与投资计划相衔接;财务预算与年度业绩考核相结合;企业财务预算与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相挂钩,充分发挥预算在管理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
(2)强化投资计划执行,确保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继续加强对区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查,强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对于重要投资项目可邀请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备份工作,督促各区属企业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定期分析工作,有效规范区属企业投资行为。针对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各区属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协调,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3)国企改革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委管企业改革
根据《青浦区委办局管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安排,2014年上半年要完成我区第一阶段16家纯企业且为非关键职能的委办局管办企业的深化改革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启动第二阶段25家非纯事业委办局管办企业的深化改革工作。如此大规模的国企深化改革,如何做到委管企业“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做好委管企业的深化改革,对我区国资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是促进我区国企发展一次难得的机遇。
3、资本结构合理化
(1)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监管探索“一企一策”的订制考核办法
探索在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中,对各区属企业及其子公司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确定功能定位,突出市场属性,把国企分成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类,让不同类型的企业都能通过分类监管,找准自己的定位。区分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针对企业的各自特点,探索订制不同的分类考核指标,在考核企业创造利润的同时,也要考核企业对社会的综合贡献度指标和创新发展的力度,并在考核中将其视同企业创造的利润。通过探索对企业的分类监管,实现差别化考核,放活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分类监管对促进企业做大主业、增强实力的指引作用。探索创新考核指标的设置,引入更具可比性的指标体系,做到“一企一策、公平考核”,鼓励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和创新发展上多花心思、多下工夫,促使区属企业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从理论化为实际行动,谋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2)设立国资流动平台,实现经营性资产造血功能
着手设立国资流动平台并配套相应交易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平台投资优质经营性资产,增加经营性资产比例,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造血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国有资本效益最大化下的资产出让、并购、置换或重组;实现国有资本向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和债权市场三个市场延伸;引导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向资本市场积极拓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着力在引导企业资本投向更加合理、资本结构更加优化、资本纪律更加严格、资本效益进一步提高上下功夫,突出深化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的强劲推动作用。
4、资金渠道多元化
(1)关注融资成本管理,深入研究落实降本增效
伴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以及我区新一轮的快速发展,区属企业融资及还款还存在一定的压力,如何结合企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妥善安排企业融资进度及融资结构;如何通过合理利用多种融资手段分散融资风险;如何发挥财务杠杆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何充分利用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等的改革红利来降低融资成本将作为下一阶段调研重点之一。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供给兼顾收益
科学把握“一城两翼”、“一园三区”、青发集团开发建设的重点和节奏,统筹考虑近期、中期、远期发展需求,在用足用好银行融资的基础上,用战略发展的眼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尝试与央企接洽并达成资金和项目的一揽子合作计划,为区域建设发展提供持续、稳定、可靠的资金和技术保障。
(3)探索资金集中管理,抱团取暖应对资金压力
探索在区国资系统内的资金池信托计划,以调剂各区属企业间的资金余缺,解决部分区属企业大量富余资金沉淀在账户内,另一部分区属企业却因为项目集中开工上马资金捉襟见肘的现象。通过与国资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建立资金池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资金归集、综合运作,国资宏观掌握、统筹平衡,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规模效益。
青浦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