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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用四名员工的批复

QC3001000201404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4〕49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6.03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招聘4名员工的请示》(青发集团发〔201418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你公司招用4名员工。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请示文件的岗位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并将招用情况及结果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