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企业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QC33030002014058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4〕66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6.20
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提请审议〈青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深化企业改革方案〉的请示》(青交运〔2013〕60号)收悉,根据青府发〔2014〕42号文件批复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上海青浦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施委托监管。根据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的结果,由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你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你局作为监管方,在委托监管范围内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二、原则同意上海仪电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出资人不变,继续由上海青浦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监督管理。考虑到目前这两家公司土地资源和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今后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全区资源整合的需要,实施产业调整和资产重组。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