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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3303000-2015-029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15〕83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08.07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
潘士金、刘海燕、沈斌斌和曹青同志任你公司监事,原则上兼职不兼薪。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