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QC3304000-2005-010 关于同意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10号

 

 

关于同意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改制方案的请示》(青建〔2005〕62号)收悉。鉴于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是青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青浦区建筑管理所)下属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且无正式职工,根据青府发[2005]42号文关于“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改制方案,对其实施关闭。资产及债权债务待清算审计后统一移交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注销手续,望你委予以配合。

 

 

               ;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上海海兴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服务部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2005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