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5-015 关于同意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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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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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15号
关于同意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请示》(青市政〔2005〕4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改制后实质性的集体资本从公司全部退出。
对会计帐面所反映的房产及一部牌号为沪EQ0139别克君威3.0轿车从待转让的资产中予以剥离,其中:
1、房产暂移交青浦区绿化管理署管理,由其负责处理相关争议。待权属明确后,移交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2、轿车暂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待批准后,再办理相关的划拨手续。
二、公司其他资产(包括上海青浦森欣园林绿化养护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经审计、评估后先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上网征集、确定受让方,然后进行产权转让。产权转让收益上缴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由改制后企业承担;
二、原则同意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原8名征地养老人员按规定移交到区资产经营公司保障分公司,并由其负责管理和发放生活费,所需费用606,600.00元从公司产权转让收入中剥离;
望你局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公司的改制工作和职工的安置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上海晟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5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