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5-007 关于同意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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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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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7号
关于同意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企业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文广局 〔2005〕字第 37号)收悉。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隶属于青浦画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且无正式职工,根据青府发〔2005〕42号文关于“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的改制方案,对其实施关闭,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清算。资产及债权债务待审计后统一移交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手续,望你局予以配合。
;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上海淀山湖广告装潢部。
青浦区国资委秘书科 ; 200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