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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3304000-2006-028 关于同意上海青浦污水处理厂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6〕28号

关于同意上海青浦污水处理厂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水务局:
   ;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青浦污水处理厂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请示》(青水〔2006〕89号)收悉。根据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上海污水处理厂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对其实施解散,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清算。资产及债权债务待清算审计后全部移交给区资产经营公司,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国有产权等相关注销手续。
   ; 望你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该协会的改制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特此批复。
                             ;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青浦污水处理厂职工技术协会。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6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