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5-023 关于同意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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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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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23号
关于同意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改制的请示》(青建〔2005〕69号)收悉。鉴于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目前已基本上停止运作,且无正式职工,经我委研究决定,原则同意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的改制方案,对其实施解散,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清算。资产及债权债务待清算审计结束后统一移交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国有产权等相关注销手续。
望你委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协会的改制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二OO五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青浦区煤气管理所职工技术协会。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5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