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3000-2008-005 关于做好二OO八年农经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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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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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
青集资〔2008〕5号
关于做好二OO八年农经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农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在2006年扩大试点村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展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但是,按照新时期新阶段农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做好农经工作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特别是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的农经部门,使农经工作成为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任重道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加快建设“绿色青浦”的重要一年。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农经工作意义更为重大。现按照贯彻落实中共青浦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对做好2008年农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2008年农经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巩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力求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有新进展,促进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新突破,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⒈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去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全区农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地区之间很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地区的整改任务仍然较重。要坚持按照专项治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针对自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整改任务较重的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期,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重点:一是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二是落实三峡移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正“一权两确”;三是加大纠正违法违规用地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同时,也要相应梳理突出信访矛盾,对涉及广、影响大、多次上访的信件要加强督导和调处力度,妥善化解好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⒉切实加强委托流转的管理和监督。据统计,到去年9月止,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发包方流转的面积已达117885亩,占流转总面积156552亩的75.3%,涉及农户37258户,华新镇、重固镇和香花桥街道已全部委托发包方流转。委托流转已成为当前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重点要依法规范委托流转行为,加强对委托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坚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委托流转对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上海市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青府发[2006]20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要把握好以下重点:
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发包方流转的,承包农户应当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⑵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的收益,一般每亩不应低于该土地原来生产经营的收益,并随着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相应增加。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委托流转收益要确保当年足额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
⑶发包方代理承包农户与受让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的“五项原则”,流转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流转价款应按合同约定如数缴纳;
⑷发包方代理承包农户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须统一使用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印制的合同文本格式,并经镇(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鉴证;
⑸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发包方流转的分户清册与发包方代理承包农户与受让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台账。
⒊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2006年起实施的《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2008年为完善巩固年。要求在2007年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主要工作目标是:
⑴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结合当地实际加以完善健全,使各项财务会计事项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
⑵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要做到常公开、真公开。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财务公开内容。要注重提高村务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保障村务监督小组代表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行使监督权。要进一步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
⑶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当前,由于种种原因,村级组织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各项费用开支不断增加,少数高收入地区的村甚至费用失控,加重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在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要切实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促进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着力化解赤字村数和赤字金额。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要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状况,编制费用预算。要适当留有余地,切不可不顾条件编制赤字预算。集体经济有条件的村,可按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农户分配,促进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编制年度费用预算时,首先要按排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费用,主要包括必要的各类管理人员的报酬补贴、管理费用、支农支出和卫生福利费用。在此前提下,费用预算应主要按排用于支持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非生产性开支一定要大力压缩,各类管理人员一定要精干高效,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一定要量力而行。
三是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决算结果,要广泛听取和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执行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预算计划,如实向成员代表会议报告预算计划执行结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计划的,要及时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经表决通过后实施,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四是坚持加强监督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包括确需调整的预算计划)与执行结果,在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前,须经村务监督小组和镇(街道)经管中心审核,对预算计划执行结果,镇(街道)经管中心还应组织开展专项审计。
⒋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2008年,区政府将启动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推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托底”和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托管”试点,探索建立村级基本支出财政保障制度,调整和完善村级组织考核机制。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推进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提高村级组织为民办事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当地实际,妥善处理好涉及“托底”和“托管”的事项和问题,促进“托底”和“托管”试点工作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要按照开展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完善和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和保值增值管理,调整和完善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村干部报酬的规范化管理。
与此同时,要继续加强债务监管工作,继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继续重视基层情况、基本数据、基础资料三项建设。
三、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后,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继续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农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要求更高;完善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巩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仍然是需要加强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明确农经工作为政府职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落实本地区2008年农经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和主要工作任务。要关注农经部门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农经部门的依法办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对农经部门的考核评价办法。区、镇(街道)农经部门要增强做好新时期新阶段农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深入实际,注重实效,为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资产 农经 意见
抄送:张汪耀副区长,区府办,各镇(街道)经管中心。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8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