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8-005 关于同意上海亚宇特种橡胶制品厂改制方案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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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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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8〕4号
关于同意上海亚宇特种橡胶制品厂改制方案的的批复
青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上海亚宇特种橡胶制品厂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残联〔200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亚宇特种橡胶制品厂改制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先对该厂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然后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确定受让方,进行产权转让。转让产权的价款原则上一次结清,并由你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请你单位严格按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和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该厂的改制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特此批复。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国资管理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练塘镇人民政府,上海亚宇特种橡胶制品厂。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8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