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本区国有企业供销社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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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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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4
索取号:QC3302000-2010-100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0)114号 发文日期:2010-12-13
各区属企业、有关委办局镇:
为做好2010年度本区国有企业、供销社财务决算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工作服务,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务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不仅推动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升,而且通过决算工作基本形成了检查诊断和改进提高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改进,促进提高经营决策与管理水平。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验,结合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组织力度,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分析和上报等各项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做好财务决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各企业集团、主管单位要做实做细财务决算基础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着力解决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一是彻底清理户数,将具有产权、财务隶属或管理关系的企业均纳入清理范围,理清产权关系,规范确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对于按规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合并范围与上年有变化的,应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报区国资委备案。二是认真做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股权投资等各项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全面核查集团所属企业开设的各类银行账号及其资金收支情况,清理关闭不规范、不需要的银行账户,进一步完善资金收支流程与控制措施,加大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力度。
三、做好2009年财务决算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要求,认真检查整改。对于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应及时做好调账工作;对于财务决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应认真分析,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尽快改进。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区国资委将在决算审核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四、真实、完整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根据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要求,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青浦区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青府办发〔2008〕68号)与《关于做好2010年度青浦区国有企业、供销社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2010〕11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主要由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内控制度测试报告、财务评价书组成。非合并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也应按照规定提供审计报告。
五、加强财务决算分析工作
各企业要在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增长能力等财务绩效水平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六、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各企业集团和有关委办局镇应认真组织做好所属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督促和指导所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工作质量。按照“统一编报口径、统一编报格式、统一编报要求”的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完整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区国资委将对各区属企业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相关表内、表间关系之间的逻辑性、合理性和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充分性、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复核。
七、及时完成和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工作
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决算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各企业经审计调整后的财务决算报告应在2011年2月25日之前向区国资委报送,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企业集团应当报送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内控测试报告、财务评价书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2.企业集团本部(或非集团型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内控测试报告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3.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内所有控股企业(包括委托管理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内控测试报告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4.企业集团非合并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八、做好报表分析工作
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完成后,请及时做好报表分析工作,编报年度资产经营(使用)情况报告。资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要求详见编制手册,区属企业资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还应综合《关于实施区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撰写。资产经营情况报告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九、其他
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区国资委网站(http://property.shqp.gov.cn)下载。各单位在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联系,电话59729668、59721793。
附件:1.2010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2.2010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
4.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5.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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