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国资委关于2012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国资经营管理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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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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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索取号:QC3302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2)33号 发文日期:2012-10-26
各区属公司、区供销社:
根据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按照青委办〔2012〕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结合本区实际,现对2012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国资经营管理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权责一致、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重点考核区属国有企业(区供销社参照执行)党组织建设、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原则
1.根据区属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和国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
2.考核指标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尽力做到量化、细化。
三、考核对象
1.区属国有企业(10家):工业园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出口加工区、淀山湖新城公司、西虹桥商务公司、湖区建设公司、轨道交通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现代农业园区。
2.区供销社参照执行。
四、考核办法
1.区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考核,由区国资委党委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考核权重为30%。
2.区属国有企业的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管理考核,由区国资委制定细则并负责实施,考核权重70%。
3.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党组织建设考核。
4.2013年3月10日前区国资委将区属企业的党建考核、企业经营效益和企业管理考核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党建类、企业经营效益类、企业管理类和负向扣减类四大项指标,前三项指标之和为100分。
企业党建类指标(30分):主要考核2012年区属国有企业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组织、宣传、统战工作等方面工作。
企业经营效益类指标(30分):主要考核2012年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济运行的目标完成情况,即保值增值情况或亏损控制额度。
企业管理类指标(40分):主要考核2012年区属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各项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监管情况、投资监管情况以及可控成本费预算控制等方面内容。
负向扣减类:此指标作为特别考核事项,对发生以下情况的,由区国资委党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扣减分值。
(1)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责任事故的;
(3)企业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4)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项的。
考核的具体内容另行下达。
六、其他事项
由于区属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最快于2013年2月底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国资经营管理考核结果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本意见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