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增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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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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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QC3301000-2013-007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3〕49号 发文日期:2013-09-22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经研究,将本区全国资企业---上海青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青浦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宏亮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蕴湖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青浦农工商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股权经过整合后,组建有产权纽带关系的集团公司,故现拟将5家企业的股权作为区国资委对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增加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增资金额为170000万元。
一、重组企业范围
列入本次重组的企业为本区全国资企业上海青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上海青浦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交公司”)、上海宏亮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亮公司”)、上海蕴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蕴湖实业”)和上海青浦农工商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经济城”)等5家企业。
二、评估基准日
根据国资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涉及整合的全部5家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31日。
三、各公司股权评估结果及增资方案
经评估,上述5家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80385.35万元,其中区国资委作为对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股本股权投资额为170000万元,剩余10385.35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记入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