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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3303000-2015-01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15〕24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03.24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青发集团关于招聘1名员工的请示》(青发集团〔2015〕6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你公司招用1名员工。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并将招用情况及结果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