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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属企业201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9.02

索取号:QC3301000-2013-006    发文字号:青国资委〔2013〕44号    发文日期:2013-08-08

各区属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区属企业财务预算工作,体现预算工作科学性、全面性及执行刚性,科学预计企业经营形势,有效防范风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做好区属企业2014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认真总结2013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试编工作,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坚持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企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为导向,建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体系,规范财务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加强预算目标与规划目标、投资计划、考核目标和工资、公用业务费用控制目标的有效衔接,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投融资预算为核心的年度资金安排,逐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管控功能。

        (一)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

        各区属企业应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策略,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与年度投资计划、考核目标相结合,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资金收支情况;坚持价值导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价值最大化配置资源;坚持稳健发展,合理确定财务能力可承受的发展边界;坚持安排合理、项目可行原则,重点确定投融资规模,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控制职能,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同时,企业应注重数据与分析的结合,认真编写预算说明书。

        (二)完善组织体系和预算流程,注重和其他各专项预算的衔接

        各区属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领导小组,优化预算流程,行使拟定目标、审议方案、协调问题等职责,以全面提高预算权威性。同时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保证预算目标和战略目标、个体目标和总体目标之间的衔接,保证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融资预算、工资预算等各专项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体现财务预算的综合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三)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切实体现财务预算执行的刚性

        各区属企业应将预算主要指标分解到季度,预算执行较好的企业可分解到月度,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同时,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应纳入风险防控体系,对企业预算执行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以控制预算执行的偏差率,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执行的监督力。

        (四)开展财务预算事中和事后考核评价,实施全过程管理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进行实时评价,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结合财务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按质量、进度、完成率等方面进行事后考核评价,强化预算编制的后评估工作。同时,各区属企业应将各个部门、各个项目组和各分类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保证预算执行到位。各区属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情况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2014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的具体要求

        各区属企业要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区国资委统一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审核和报送工作,并对各项指标作出合理的说明。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包括现金流量预算表等6张、资产负债预算表等4张。编报范围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二)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

        区属企业财务预算采用“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报告的报送按下述规定执行:

        1.预报表报送:2013年8月30日前,各区属企业将填报“2014年现金流量预报总表”主表1张,“费用明细预报表”、“投资项目预报表”、“土地批租收入预报表”、“资产购建对外投资预报表”、“筹资预报表”等5张附表,按集团合并填报,报区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区国资委分别对财务预报报表的审核情况进行告知和反馈。

        2.草案报送:2013年10月31日前,各区属企业将2014年财务预算草案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现金流量预算表等6张、资产负债预算表、利润预算表)和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经企业负责人会议批准后,向区国资委报送。区国资委分别对财务预算草案的审核情况进行告知和反馈。

        2014年1月24日前,各区属企业将根据财务预算草案的反馈意见和告知情况修改后的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经企业负责人会议批准后,正式报送区国资委。具体要求: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3.预算调整:如果企业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停止、重大修改或新增预算事项的,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础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当填报“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区国资委,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予以说明。

        三、相关附件请从区国资委网站下载,网站地址为: http://property.shqp.gov.cn。

青浦区国资委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