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15年度人员控制规模的通知

QC3303000-2015-02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5〕75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5.07.01

上海市青浦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青府办发〔2014〕43 号)规定以及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第107 次会议精神,结合你公司实际,经区国资委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你公司2015年度人员控制规模为:用工总数为51人,其中正式用工28人。

接到通知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以下工作:

1. 新招用人员必须在年度招用计划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开招用程序进行,并将招用情况及结果报区国资委备案;

2. 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用工变化情况;

3. 招用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的,可直接向区国资委申报。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30日

 

 

 

 

 

 

 

 

青浦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