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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的通知

3301000-2017-00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55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09.04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委办〔2017〕29号),现下达你公司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测评(30分)

(一)主要领导测评(10分)

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测评,各占5分。

(二)分管领导测评(20分)

由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测评,共占20分。

二、党建考核(25分)

从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等方面出发,考核区管企业的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等内容。

详见《关于2017年度青浦区区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青国资党委〔2017〕15号)。

三、业绩考核(45分)

(一)功能类(权重占比60%)

1.功能作用(30分)

(1)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性投资项目(30分)

主要考核政府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具体由区政府办公室会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运营能力(15分)

(1)预算管理(7分)

①预算编报(3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包括一上、二上、年中调整及备案等)。

②预算执行(4分)

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准确率(包括收入执行率和支出执行率)达到95%。

(2)成本控制(8分)

①管理费用(4分)

企业销售管理费用(不含职工薪酬及劳动保险费)控制在2000万元内。

②职工薪酬(3分)

根据要求完成2017年度工资预算工作,及时上报并完成备案。工资决算做到如实反映,不少报、漏报、虚报。

工资发放控制在当年预算额度范围内。

③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1分)

2017年年末融资余额控制在1.2亿元内。

实际融资成本(含服务费、手续费)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竞争类(权重占比40%)

1.股东价值(30分)

(1)净资产收益率(5分)

①净资产增长率(2分)

2017年度净资产增长率达到10%。

②净资产收益率(3分)

201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0.5%。

(2)资产负债率(5分)

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

(3)主业净利润(20分)

①主营业务成本率(10分)

2017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率控制在60%以内。

②净利润增长率(10分)

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主业发展(15分)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5分)

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5分)

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0%。

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0分)

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5%。

四、负向扣减指标

(一)企业违反《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不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或区国资委工作计划有效开展企业整合工作。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的事项或区国资委认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负向扣减类指标作为特别考核事项将由相关负责部门提出意见,并由区国资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绩效薪酬扣减方案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运营能力考核细则

      2.企业股东价值和主业发展考核细则

 

 

青浦区国资委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企业运营能力考核细则

一、预算管理(7分)

(一)预算编报(3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报并完成备案,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的上报,以及完成审计整改任务等各项工作的,得基本分3分。未及时上报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扣0.5-3分。

(二)预算执行(4分)

预算执行准确率达到95%,得基本分4分;预算执行准确率比考核要求每提高1%的,加0.08分,加满0.4分为止。预算执行准确率比考核要求每降低1%,扣0.1分。

二、成本控制(8分)

(一)管理费用(4分)

销售管理费用控制在考核指标内的,得基本分4分。销售管理费用比考核指标每降低5%,加0.08分,加满0.4分为止。销售管理费用比考核指标每超出1%,扣0.05分。

(二)职工薪酬(3分)

1.按时上报2017年度工资预算,符合编制要求并完成备案的,得基本分1分。超过期限上报的,扣0.2-0.5分。未完成上报或不符合编制要求未完成备案的,不得分。

2.2017年度工资发放按指导意见执行的,得基本分2分。工资超预算发放的,不得分。

(三)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1分)

1.年末融资余额控制在考核要求范围内的,得基本分0.5分。年末融资余额每增加1亿元,扣0.2分。

2.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得基本分0.5分。每低于同期基准利率5%,加0.01分,加满0.05分为止。每高于基准利率5%,扣0.2分。

 

 

 

 

 

 

 

 

 

 

 

 

 

 

附件2

企业股东价值和主业发展考核细则

一、股东价值(30分)

(一)净资产收益率(5分)

1.净资产增长率(2分)

净资产增长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2分。净资产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0.3分。

2.净资产收益率(3分)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3分。净资产收益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0.4分。

(二)资产负债率(5分)

年末资产负债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的,得基本分5分。资产负债率比考核指标每上升1%,扣0.5分。

(三)主业净利润(20分)

1. 主营业务成本率(10分)

主营业务成本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的,得基本分10分。主营业务成本率比考核指标每上升0.5%,扣1分。

2.净利润增长率(10分)

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考核指标的,得基本分10分。净利润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0.5%,扣1分。

二、主业发展(15分)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5分)

1.主营业务收入占比(5分)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0%,得基本分5分。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0分)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5%,得基本分10分。增长率比考核指标每下降1%,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