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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烟草集团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QC3301000-2016-020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6〕46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6.07.18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烟草集团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49%股权相关事宜的请示》(青发集团〔2016〕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烟草集团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49%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以上海烟草集团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其收购的净资产为81892744.59元人民币。

二、请接到本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6年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