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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增资的通知

QC3301000-2016-025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6〕57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6.09.06

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落实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4〔总4-125〕)的精神及青浦区区管公用事业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经我委研究,现将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增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将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拨给你公司,并对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增资。

二、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2016年4月30日基准日评估净资产为494,164,326.67元,其中70,000,000.00元作为区国资委对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本投资,剩余424,164,326.67元记入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特此通知。

 

青浦区国资委

2016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