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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3302000-2017-00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17〕7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3.15
上海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股东会: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
委派高剑清、鲍忠毕同志任上海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委派蔡炜、陈志强同志任上海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监事,并推荐蔡炜同志任监事会监事长人选。请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函告。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