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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上海西虹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4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9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03.20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成立上海西虹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请示》(沪西商〔2017〕12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出资成立上海西虹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登记代理、招商引资及相关服务。

三、上海西虹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要严格按《公司法》进行组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新公司所需人员原则上由你公司原企业服务部在编人员调入。

四、公司成立后,要整合区域招商资源,提高楼宇招商的专业化水平,培育和发展新型城市经济业态,为青浦区和西虹桥商务区创造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长点。

请你公司接文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