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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复函

QC3302000-2018-006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8〕38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5.23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根据贵局推荐人选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

管磊、周辉春和李治国同志兼任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其中管磊同志任董事长;陆明、杨亚英、陈燕华、王静和阮宝娟同志兼任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其中陆明同志任监事会主席,原则上兼职不兼薪。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函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