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复函
QC3302000-2018-006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8〕38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5.23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根据贵局推荐人选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
管磊、周辉春和李治国同志兼任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其中管磊同志任董事长;陆明、杨亚英、陈燕华、王静和阮宝娟同志兼任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其中陆明同志任监事会主席,原则上兼职不兼薪。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函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