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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中有关股权退出方式的复函

QC3301000-2018-001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8〕19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2.23

区人社局:

你局报来《上海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中青浦区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股权退出方式的函》(青人社函〔2018〕6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作公司”)中青浦区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夏阳社区事务中心”)股权退出的方式。

二、同意协作公司按2017年5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436.29万元,扣减审计、评估费用13.33万元,房产交易实缴税费(契税除外)和房产出售利得部分实缴所得税后,按30%股权比例确定夏阳社区事务中心退出股权的价格。

接文后,请你局按有关规定,督促协作公司与夏阳社区事务中心及时签订股权退出协议,并抓紧办理房产过户和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函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8222